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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蓉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3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 (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原收入准则”),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

很可能流入企业,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调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调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也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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