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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季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10-30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1 / 29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 5
四、   附录..................................................................... 17
                                       2 / 29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永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境乐保
    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                   4,667,287,087.95          3,094,067,233.08                  50.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869,006,879.56          2,326,726,400.07                  66.29
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05,153,890.81            309,758,021.51                 -33.77
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
营业收入                 1,935,541,743.49          1,889,615,761.82                   2.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62,428,676.28            235,619,122.56                  11.38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58,717,400.93            234,429,981.13                  10.36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9.07                     11.10    减少 2.03 个百分点
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1                     0.59                  3.3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1                     0.59                  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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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       说明
                  项目
                                         (7-9 月)             额(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8,982.50            38,982.5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5,468,353.00            5,780,806.00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911,473.94             -865,729.19
和支出
所得税影响额                              -1,150,787.46           -1,242,783.96
                  合计                     3,445,074.10            3,711,275.35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    期末持股数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      股东性质
       (全称)          内增减        量          (%)        件股份数量       情况
                                                                             股份   数量
                                                                             状态
依顿投资有限公司               0   391,020,000     79.96       391,020,000   无              境外法人
深圳市中科龙盛创               0     6,384,000      1.31         6,384,000                   境内非国
                                                                             无
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法人
深圳市中科宏易创               0     1,596,000      0.33         1,596,000                   境内非国
                                                                             无
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法人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         599,902       599,902      0.12                 0                     未知
                                                                             未知
公司
王梦芸                   570,000       570,000      0.12                 0   未知              未知
赵康                     568,700       568,700      0.12                 0   未知              未知
北京鹏润投资有限         566,198       566,198      0.12                 0                     未知
                                                                             未知
公司
吴伯金                   550,000       550,000      0.11                 0   未知              未知
韩学琴                   545,360       545,360      0.11                 0   未知              未知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         539,076       539,076      0.11                 0                     未知
                                                                             未知
公司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种类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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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99,902                                599,902
                                                                   人民币普通股
王梦芸                                                 5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70,000
赵康                                                   568,700     人民币普通股               568,700
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                                   566,198                                566,198
                                                                   人民币普通股
吴伯金                                                 5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50,000
韩学琴                                                 545,360     人民币普通股               545,360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539,076     人民币普通股               539,076
芦佳                                                   500,105     人民币普通股               500,105
交银施罗德基金-建设银行-中国人寿-中                 500,000                                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国人寿委托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混合型组合
林旭丹                                                 477,500     人民币普通股               477,5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依顿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龙盛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宏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为公司发行前股东,其中依顿投资有限公司为控股股
                                             东,三者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除此
                                             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
                                             致行动关系。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负债表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增减比例        变动原因说明
货币资金          2,504,461,245.74    1,075,228,286.51        132.92%       主要系公开募集资金。
应收票据            42,786,088.87         23,692,576.59          80.59%     主要系本期末未到期
                                                                            的票据增加所致。
应收利息               8,891,538.29        1,569,333.26       466.58%       主要系公司流动资金
                                                                            充裕,未到结息期的定
                                                                            期存款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            19,701,070.39          8,425,136.77       133.84%       主要系新购入在安装
                                                                            的设备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            24,841,920.05         53,115,369.14       -53.23%       主要系期初企业所得
                                                                            税于本期缴纳所致。
应付股利                 478,800.00                              不适用     主 要 系 2014 年 度 中 期
                                                                            现金分红。
资本公积          1,358,595,665.72       140,766,584.61       865.14%       主要系公开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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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币报表折算差        3,828,582.70        2,465,860.61       55.26%   主要系本期汇率变动,
额                                                                    合并香港全资子公司
                                                                      报表而折算人民币产
                                                                      生汇兑收益所致。
利润表项目        本期金额(1-9月) 上年同期金额(1-9      增减比例   变动原因说明
                                          月)
财务费用            -35,485,659.74       21,035,005.52     -268.70%   主要系本期人民币贬
                                                                      值,公司汇兑收益增
                                                                      加,以及定期存款增加
                                                                      以致利息收入增加所
                                                                      致。
资产减值损失         -3,939,301.97        4,589,819.05     -185.83%   主要系本期其他应收
                                                                      款项收回,坏账准备转
                                                                      回所致。
营业外收入            5,889,135.83        1,689,387.00      248.60%   主要系本期政府补助
                                                                      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              935,076.52            93,186.55     903.45%   主要系本期捐赠增加
                                                                      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本期金额(1-9月) 上年同期金额(1-9      增减比例   变动原因说明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      205,153,890.81      309,758,021.51      -33.77%   主要系本期企业所得
现金流量净额                                                          税 按 25% 的税 率 预 缴 ,
                                                                      上年同期按15%的税率
                                                                      预缴,经营活动现金流
                                                                      出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      -66,674,592.51      -36,555,801.04       82.39%   主要系本期购建固定
现金流量净额                                                          资产增加,投资活动现
                                                                      金流出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    1,286,350,393.59    -102,654,963.91        不适用   主要系本期公开发行
现金流量净额                                                          股票(A股)募集资金。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 29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承诺                                                                                     是否
背景   承诺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履行   及时
       类型                                                           及期限      期限   严格
                                                                                         履行
              公司控股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承诺时       是     是
              股东依顿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      间:2014
              投资有限     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本人    年 2 月 17
              公司、通过   /本公司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     日 期限:
              依顿投资     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    2014 年 7
              间接持有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月 1 日至
与首          本公司股     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    2019 年 6
次公          份的 High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    月 30 日
开发          Tree         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
行相   股份   Limited      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公司上市
关的   限售   (高树有     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承诺          限公司)、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
              公司控股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本公司持有公
              股东、实际   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承
              控制人李     诺不因本人/本公司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
              永强、李永   或者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胜、李铭浚
              依顿投资、 一、除发行人外,本公司/本人目前不存在       承诺时       是     是
              高树有限     其他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发行人相同的      间:2011
       解决   公司及李     业务,将来也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    年 7 月 13
       同业   永强、李永   经营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相似或构成实    日 期限:
       竞争   胜和李铭     质竞争的业务。二、本公司保证确认事项的    长期
              浚           真实性并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果确认事项不
                           真实或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由此引
                           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7 / 29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控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控   承诺时       是   是
       股股东依     股股东依顿投资在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     间:2014
       顿投资、高   减持其所持公司股票。依顿投资将在减持前   年 2 月 17
减持   树有限公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依顿投资自锁定   日 期限:
应履   司及李永     期满之日起五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     长期
行义   强、李永胜   下:1 减持数量:依顿投资在锁定期满后两
务的   和李铭浚     年内将进行股份减持,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
承诺                过依顿电子股份总数的 20%;锁定期满两年
                    后进行股份减持时,需在减持前将减持股份
                    数量予以公告;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
                    让所持股份;3、减持价格:所持股票在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
                    进行除权、除息调整);锁定期满两年后,
                    依顿投资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系统减持股份,则价格不低于减持公告日前
                    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4、减持期限:减
                    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
                    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
                    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若依
                    顿投资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其
                    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维稳   公司、公司   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承诺时       是   是
股价   控股股东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     间:2014
的承   及实际控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     年 2 月 17
诺     制人李永     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   日 期限:
       强、李永     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   2014 年 7
       胜、李铭     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月 1 日至
                                    8 / 29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浚、公司董   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将采取以下措     2017 年 6
事、高级管   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1)公      月 30 日
理人员       司回购公司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李永强、李永胜、李铭浚增持公司
             股票;(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买入公司股票;(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
             可的方式。上述承诺主体回购/增持/买入股
             票的资金均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解决。本
             公司董事会将在本公司股票价格触发启动
             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
             制订或要求公司控股股东提出稳定公司股
             价具体方案,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
             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
             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公
             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
             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稳定股价措
             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
             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
             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本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永强、李永胜、
             李铭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
             体将继续按照上述承诺履行相关义务。自股
             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若
             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未能实现,则公司
             董事会制定的股价稳定方案即刻自动重新
             生效,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永
             强、李永胜、李铭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相关责任主体继续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或
             者公司董事会即刻提出并实施新的股价稳
                             9 / 29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定方案,直至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实
                  现。
其他   公司       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本公司保     承诺时       是   是
                  证将严格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承诺       间:2014
                  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 年 2 月 17
                  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       日 期限:
                  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     长期
                  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
                  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
                  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3)公
                  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
                  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
                  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如该等人员在公
                  司领薪)。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
                  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
                  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
                  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
                  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
                  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
                  的具体原因;(2)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
                  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其他   公司控股   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采取约束措施的承       承诺时       是   是
       股东依顿   诺:(1)如果依顿投资未履行本招股说明      间:2014
       投资       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依顿投资将在发     年 2 月 17
                  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日 期限:
                                  10 / 29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     长期
              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
              果因依顿投资未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的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依顿投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
              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如果依
              顿投资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
              减依顿投资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
              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依顿投资未承担前
              述赔偿责任期间,其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4)如果依顿投资因未履行相关
              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
              所有。依顿投资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
              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应
              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5)
              在依顿投资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发行
              人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顿投资承诺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
              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依顿投资无
              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依顿投资承诺未能
              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依
              顿投资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
              披露依顿投资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
              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发行人的
              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
              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
              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分红   公司   1、现金分红比例安排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    该分红回   是   是
                              11 / 29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   报规划经
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每年以现   2014 年 2
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     月 13 日召
分配利润的 2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   开的公司
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2014 年第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     一次临时
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大会
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   审议通
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过。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公司发展
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
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
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公司发展阶段属
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
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
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
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
理。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
分配预案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定期
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
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
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还应在定期报告中
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重大投资计
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为,公司在一年内购
买、出售重大资产以及投资项目(包括但不
限于股权投资、项目投资、风险投资、收购
兼并)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
上的事项,且上述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12 / 29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利润分配的时
                    间间隔 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现金分红,
                    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未来 3 年股东
                    分红回报计划如下:未来 3 年,公司在足额
                    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每年向
                    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
                    分配利润的 20%。同时,在确保足额现金股
                    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
                    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此外,为了回报股东,
                    同时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业
                    务发展需要,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到 40%。
维稳   公司、依顿   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承诺时       是   是
股价   投资、李永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       间:2014
的承   强、李永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       年 2 月 17
诺     胜、李铭     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     日 期限:
       浚、公司董   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     2014 年 7
       事(独立董   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月 1 日至
       事除外)、 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将采取以下措       2017 年 6
       高级管理     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1)公      月 30 日
       人员         司回购公司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李永强、李永胜、李铭浚增持公司
                    股票;(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买入公司股票;(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
                    可的方式。上述承诺主体回购/增持/买入股
                    票的资金均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解决。公
                    司回购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
                    持本公司股票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
                                     13 / 29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持/买入本公司股票的价格均不高于本公司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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