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史建伟先生主持。
(二)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
(三)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的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等方面没有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0年10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7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