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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鼎力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8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鼎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策租赁”)。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最高额不超过

人民币2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2,931.51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9年12月9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鼎策租赁因经营发展所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0.5亿元人民币,该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单笔担保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

2020年9月16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99072020B77021号),为鼎策租赁向民生银行申请最高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鼎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层

法定代表人:许树根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整成立时间:2016年6月21日营业期限:2016年6月21日至不约定期限经营范围:融资租赁,开展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财产购买、租赁财产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向第三方机构转让应收账款、接受租赁保证金及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9年12月31日,鼎策租赁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174,009,514.39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821,341,667.34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352,667,847.05元;2019年1-12月,鼎策租赁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83,840,551.01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3,134,631.65元。(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0年6月30日,鼎策租赁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152,444,182.30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784,782,588.36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367,661,593.94元;2020年1-6月,鼎策租赁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2,890,735.43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4,993,746.8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鼎策租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人: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二)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三)债务人:上海鼎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四)保证金额:最高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

(五)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六)保证范围:合同约定的最高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含反担保债权,下同)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所有费用,计入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除另有约定

外,不计入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本金余额最高限额。

对于甲方为履行合同项下责任而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款项(也包括乙方行使合同约定项下的权利所取得的款项),按下列顺序清偿:(1)乙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之费用;(2)损害赔偿金;(3)违约金;(4)复利;(5)罚息;(6)利息;

(7)本金。乙方有权变更上述顺序。

(七)保证期间: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

(1)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2)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3)前款所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或具体业务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7,618.1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79%;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22,618.1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2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上海鼎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

4.《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99072020B77021号)。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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