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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科技关于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0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2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相关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方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楼晓华、杨燕超、黄华、王志炎、杨新华、李国荣、朱国建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582,631股、1,383,612股、2,525,872股、599,511股、5,951,691股、521,101股、753,427股,持股比例分别为0.5114%、

0.4471%、0.8163%、0.1937%、1.9234%、0.1684%、0.2435%,上述持股合计13,317,845股,持股比例合计4.3038%。

公司股东黄灿、王志芳持有公司股份198,379股、144,439股,持股比例分别为0.0641%、0.0467%。

黄华、王志炎、黄灿、王志芳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楼晓华、杨燕超、杨新华、李国荣、朱国建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的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楼晓华、杨燕超、黄华、王志炎、杨新华、李国荣、朱国建及黄华的一致行动人黄灿、李国荣的一致行动人王志芳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分别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90,000股、340,000股、500,000股、140,000股、1,000,000股、70,000股、180,000股、198,379股、50,000股,分别占公司总

股本的0.1260%、0.1099%、0.1616%、0.0452%、0.3232%、0.0226%、0.0582%、

0.0641%、0.0162%。上述计划减持总股份2,868,379股,拟减持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0.9270%,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际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楼晓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582,6310.5114%IPO前取得:1,051,345股 其他方式取得:531,286股
杨燕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383,6120.4471%IPO前取得:922,873股 其他方式取得:460,739股
黄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525,8720.8163%IPO前取得:1,706,670股 其他方式取得:819,202股
王志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99,5110.1937%IPO前取得:405,075股 其他方式取得:194,436股
杨新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951,6911.9234%IPO前取得:4,019,163股 其他方式取得:1,932,528股
李国荣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21,1010.1684%IPO前取得:348,345股 其他方式取得:172,756股
朱国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753,4270.2435%IPO前取得:494,072股 其他方式取得:259,355股
黄灿5%以下股东198,3790.0641%IPO前取得:134,040股 其他方式取得:64,339股
王志芳5%以下股东144,4390.0467%IPO前取得:97,594股 其他方式取得:46,845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黄华2,525,8720.8163%黄灿为黄华之兄
黄灿198,3790.0641%黄灿为黄华之兄
合计2,724,2510.8804%
第二组李国荣521,1010.1684%王志芳为李国荣之妻
王志芳144,4390.0467%王志芳为李国荣之妻
合计665,5400.2151%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黄华135,9000.0645%2019/9/2~2020/2/2813.16-14.062019/8/10
王志炎4,0000.0019%2019/9/2~2020/2/2813.55-14.112019/8/10
杨新华600,0000.2848%2019/9/2~2020/2/2811.48-15.292019/8/10
李国荣91,0000.0432%2019/9/2~2020/2/2811.60-15.142019/8/10
王志芳56,3000.0267%2019/9/2~2020/2/2812.98-15.132019/8/10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计划减持比例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减持期间减持合理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原因
楼晓华不超过:390000股不超过:0.1260%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390,000股2020/9/11~2021/3/10按市场价格IPO 前取得及资本公积金转增以及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个人资金需求
杨燕超不超过:340000股不超过:0.1099%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340,000股2020/9/11~2021/3/10按市场价格IPO 前取得及资本公积金转增以及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个人资金需求
黄华不超过:500000股不超过:0.1616%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500,000股2020/9/11~2021/3/10按市场价格IPO 前取得及资本公积金转增个人资金需求
王志炎不超过:140000股不超过:0.0452%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40,000股2020/9/11~2021/3/10按市场价格IPO 前取得及资本公积金转增个人资金需求
杨新华不超过:1000000股不超过:0.3232%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000,000股2020/9/11~2021/3/10按市场价格IPO 前取得及资本公积金转增以及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个人资金需求
李国荣不超过:70000股不超过:0.0226%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70,000股2020/9/11~2021/3/10按市场价格IPO 前取得及资本公积金转增以及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个人资金需求
朱国建不超过:180000股不超过:0.0582%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80,000股2020/9/11~2021/3/10按市场价格IPO 前取得及资本公积金转增以及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个人资金需求
黄灿不超过:198379股不超过:0.0641%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98,379股2020/9/11~2021/3/10按市场价格IPO 前取得及资本公积金转增个人资金需求
王志芳不超过:50000股不超过:0.0162%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50,000股2020/9/11~2021/3/10按市场价格IPO 前取得及资本公积金转增个人资金需求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楼晓华、杨燕超、黄华、王志炎、杨新华、朱国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

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作相应调整。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黄灿、李国荣、王志芳作为公司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承诺具体内容详情请见公司披露的《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股东及董监高系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原因自主决定。本次减持

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

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

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以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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