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18 年 5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新
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8-005)。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06)。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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