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文灿股份”)
于 2018 年 5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73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5,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18]000212 号验资报告,
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6,5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22,000 万元。公司股票已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情况,现对《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修改如下:
序号 修改条款 修改前 修改后
公司于【核准日期】经【核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经
准机关全称】核准,首次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1 第三条
股【股份数额】股,并于【上 人民币普通股 5,500 万股,
市日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并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在上
上市。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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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2 第六条
16,500 万元。 22,000 万元。
公司股份总数为 16,500 万 公司股份总数为 22,000 万
3 第十九条 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 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
为人民币普通股。 为人民币普通股。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结合首次
公开发行上市后的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注册
资本变更等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公告的《公司章程(2018 年 5 月修订)》。
特此公告。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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