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为定期会议,会议通知已提前10日以书面、通讯等方式发送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新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包含的信息能充分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18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公司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18-02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