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已提前5日以书面、通讯等方式发送各位董事。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长唐杰雄先生,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