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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灿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31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41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2,001.26万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下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65号)核准,于2019年6月1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8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60.2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8,639.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6月14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224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含80,000.00万元),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新能源汽车电机壳体、底盘及车身结构件智能制造项目61,135.6050,742.00
2天津雄邦压铸有限公司精密加工智能制造项目19,183.0015,774.79
3大型精密模具设计与制造项目10,854.509,553.00
4文灿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项目2,570.002,570.00
合计93,743.1078,639.79

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19年7月2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2,001.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额截至2019年7月26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额拟置换金额
1新能源汽车电机壳体、底盘及车身结构件智能制造项目61,135.6050,742.008,041.658,041.65
2天津雄邦压铸有限公司精密加工智能制造项目19,183.0015,774.793,959.613,959.61
3大型精密模具设计与制造项目10,854.509,553.00--
4文灿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项目2,570.002,570.00--
合计93,743.1078,639.7912,001.2612,001.26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投入金额(包含预先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为12,232.61万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19]004660号《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现使用募集资金12,001.2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001.2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19]004660号《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文灿股份编制的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文灿股份截止2019年7月26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文灿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2、文灿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1.2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共计12,001.26万元。

特此公告。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7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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