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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灿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3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灿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文灿股份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865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公开发行了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60.2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8,639.79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19]000224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019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实施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新能源汽车电机壳体、底盘及车身结构件智能制造项目61,135.6050,742.00
2天津雄邦压铸有限公司精密加工智能制造项目19,183.0015,774.79
3大型精密模具设计与制造项目10,854.509,553.00
4文灿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项目2,570.002,570.00
合计93,743.1078,639.79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投入金额(包含预先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为12,232.61万元。

2、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

截至2019年7月26日,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8,532.12万元(包含利息和部分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160.2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开户行募集资金账户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里水支行445195010400568802,734.7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11114257293001539229,553.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狮山支行75790426431050519,767.5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里水支行4405016672430000080030,742.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狮山支行201309302910006955315,734.78
合计78,532.12

注: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含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2,001.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公司2019年7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2,001.26万元。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近期公司的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一定的闲置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审批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张星明 李 波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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