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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灿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8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24,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9.0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84)。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总股本减少、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大道125号文灿股份证券部

(二)申报时间:2021年10月28日起45天内,9:30-11:3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联系人:黄凌辉

(四)联系电话:0757-85121488

特此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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