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9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已提前5日以书面、通讯等方式发送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海东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作出的,本次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后将能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