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7转债代码:113537 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29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3348 | 文灿股份 | 2022/9/23 |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佛山市盛德智投资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2年9月14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
减少会议成本,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1.44%股份的股东佛山市盛德智投资有限公司,在2022年9月1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签订<文灿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零部件重庆生产基地项目合作协议书>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形式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本次增加的临时议案为《关于签订<文灿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零部件重庆生产基地项目合作协议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2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签订<文灿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零部件重庆生产基地项目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2年9月14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9月29日 14点 30分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大道125号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9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 |
2 | 关于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 √ |
3 | 关于签订《文灿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零部件重庆生产基地项目合作协议书》的议案 | √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1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2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9月1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3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9月2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0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
2 | 关于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 |||
3 | 关于签订《文灿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零部件重庆生产基地项目合作协议书》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