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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灿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4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Wencan Group Co.,Ltd.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3348,转债代码:113537)

二零二二年九月

目 录

议案一:关于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 12议案三:关于签订《文灿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零部件重庆生产基地项目合作协议书》的议案 ...... 16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9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29日(星期四)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大道125号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A1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大会主持人:唐杰雄董事长参加会议人员:符合条件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会议议程:

一、股东签到

二、会议正式开始

三、报告股东现场到会情况

四、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五、审议各项议案

1、关于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关于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3、关于签订《文灿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零部件重庆生产基地项目合作协议书》的议案

六、股东投票表决和计票

七、与股东交流公司情况

八、监票人代表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签署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决议等文件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股东大会顺利召开,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特别提醒:新冠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需提前向公司证券部进行登记和预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且最近14天未去过中高风险区域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会人员在会议当日体温正常、粤康码显示绿码方可参会;谢绝所有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现场参会。参会当天请务必确保个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以及需佩戴口罩等,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公司要求接受身份核对和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会议当天公司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相关检查,检查通过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方可进入会场参会,请予配合。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应准时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等)及相关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除依法出席现场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二、公司股东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本次会议的正常秩序,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如股东要求在大会上发言,应根据大会安排有序发言,股东发言应言简意赅,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直接相关。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分为:赞成、反对或弃权。参加现场记名投票的股东请按表决票的说明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视为“弃权”。

四、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为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议案一:

关于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文灿股份”)董事会同意将“文灿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项目”的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含利息净额)及公司自有资金投入新项目“汽车配件模具生产车间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现特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并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65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8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60.2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8,639.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6月14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证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募集资金相关公告,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额截至2022年6月30日累计投入金额截至2022年6月30日投入进度
1新能源汽车电机壳体、底盘及车身结构件智能制造项目54,437.0844,043.4837,426.3484.98%
2天津雄邦压铸有限公司精密加工智能制造项目19,183.0015,774.799,338.2959.20%
3新能源汽车大型一体化结构件加工中心19,288.0016,288.007,608.5046.71%
4文灿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项目2,570.002,570.00184.35注17.17%
合计95,478.0878,676.27注254,557.4769.34%

注:1、截至2022年8月14日,文灿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项目已投入269.61万元,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2,398.89万元(含利息)。

2、拟使用募集资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差异系原募投项目“大型精密模具设计与制造项目”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净额36.48万元所致。

(二)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变更后募集资金的后续安排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本次涉及变更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原项目“文灿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项目”全部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300.39万元及利息净额98.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变更前变更后
项目名称文灿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项目汽车配件模具生产车间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有经营场地内广东文灿模具有限公司现有经营场地内
建设内容主要投资包括试验与检测设备和信息化及设计与分析软件的购置购置CNC加工设备、合模机、起重机等
项目总投资2,570.003,890.00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570.002,398.89
拟使用自有资金金额0.001,491.11

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与文灿模具、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对新项目“汽车配件模具生产车间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实施有效监管。待募集资金转移完毕,原项目“文灿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宜。公司将严格遵循内控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岗位责任制,确保资金业务的岗位制约和监督。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文灿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项目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原项目“文灿股份研发

中心及信息化项目”于2018年11月批准立项,实施主体为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投入总金额为2,570.00万元,原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2年,原项目拟建设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拟用募集资金额
1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793.00793.00
2软件购置及安装费用1,777.001,777.00
合计2,570.002,570.00

“文灿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项目”旨在提升现有业务的研发能力和公司的信息化水平,增强公司现有业务的盈利能力和生产管理效率,不涉及新增产能。截至目前,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269.61万元,未投入使用募集资金2,300.39万元(不含利息收入)。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原项目“文灿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项目”实施目的系提升现有业务的研发能力和公司的信息化水平,增强公司现有业务的盈利能力和生产管理效率。自2021年以来,公司持续优化组织架构和治理模式,明晰集团总部与下属各工厂的目标与责任,将子公司广东文灿模具有限公司打造成文灿铸造研究院,负责本集团技术研发、产品设计、模具的生产制造等工作。因此,公司拟将“文灿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调整给文灿模具使用,用于“汽车配件模具生产车间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新项目“汽车配件模具生产车间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的制定主要系为适应公司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大型铝压铸产品的综合研发实力。

基于未来业务发展与战略规划,结合当前市场形势,通过新项目实施可以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设计及生产制造能力,更好的满足当前下游市场对铝压铸产品需求,有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因此,经审慎分析和充分论证,综合考虑项目投资收益等因素,为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文灿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项目”的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含利息)用于新项目“汽车配件模具生产车间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三、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汽车配件模具生产车间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子公司广东文灿模具有限公司建设周期:计划建设周期2年项目总投资:3,890.00万元。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拟使用募集资金2,398.89万元及自有资金1,491.11万元投入。项目建设内容: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拟用募集资金额
1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3,890.002,398.89
合计3,890.002,398.89

(二)预计经济收益

该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24个月。该项目达产后,预计年销售收入为5,000.00万元,年均净利润780.33万元,投资回收期(税后,含建设期24个月)为3.96年,财务内部收益率22.75%(税后)。

(三)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目前国内较为领先的汽车铝合金压铸企业大多掌握了真空压铸技术、局部挤压技术,普通真空压铸技术、局部挤压技术亦可以满足一般汽车压铸件的性能要求。但随着汽车对节能环保、汽车轻量化趋势的不断推进,尤其新能源汽车铝化率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汽车零部件以铝代钢、代铁。部分在强度、耐磨度等方面有特别要求的汽车零部件,如车身结构件等,一般的真空压铸技术所压铸出来的产品已经无法满足相关性能要求。

此次新项目实施,能进一步提高对客户需求进行快速反应和持续改善能力,进一步提升大型一体化产品的模具研发与制造能力。

新项目的实施,满足公司新增大型压铸模具需求,有效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创新发展水平,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稳步、持续、快速增长,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实现战略目标。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公司多年以来持续研发并提升高真空压铸技术、应用于高真空压铸的模具技术、特殊材料开发或制备技术及相关生产工艺技术,为新能源(电动)汽车、车身结构件轻量化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和经验。

公司目前已经获得产品定点的一体化压铸产品均取得了产品试制成功,包括半片式后地板、一体式后地板、前总成项目和上车体一体化大铸件,后续产品将进入到小批量交样过程中。新能源汽车市场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公司拥有的大型铸件研发制造的先发优势为本项目的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市场前景

随着电动车的快速发展,其对轻量化的需求快速提升。铝合金材料吸能性优于钢材,能够实现较为复杂的结构,并且较好地满足了车身结构件的力学性能要求,是汽车轻量化技术发展中的首选材料。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2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完成情况仍超出市场预期:新能源汽车产销持续呈现高速增长,分别完成266.1万辆和260万辆,同比均增长1.2倍,市场占有率达到21.6%,行业转型升级的成效进一步巩固,新能源汽车6月份产销分别完成59万辆和59.6万辆,同比均增长1.3倍,市场占有率达到23.8%,延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

(二)风险提示

本次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产业政策与市场环境而制定。项目实施过程中或项目完成后,若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更、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等情形出现,则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效果的风险。变更后的新募投项目已在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完成该项目备案。

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随时跟踪市场信息和行业动态,并进行相应的分析处理,提前分析预测各下游行业周期和产品趋势,及时调整营运方式,以避免或降低外部不利因素对公司业绩增长所造成的影响;另一方面,公司通过生产管理、材料制备、新工艺、采用新设备等方式降低成本,在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产品和优质服务的同时确保盈利空间;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并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及市场竞争力。

五、新项目审批情况

新项目已在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完成该项目备案。另外,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等相关规

定,本项目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充分提升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了资金配置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文灿股份本次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履行程序完备、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要求。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要。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9日

议案二:

关于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收购的全资下属公司法国百炼集团(指“Le Bélier S.A.及其子公司”)机器设备类资产的现行折旧年限为6年零8个月。公司董事会同意自2022年7月1日起,将法国百炼集团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由6年零8个月调整为10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并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情况概述

为了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适应公司并购后的业务发展和固定资产管理需要,公司根据自身固定资产的使用现状和使用寿命,并结合行业状况,对现有固定资产的预计可使用年限进行了梳理和复核。

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公司2020年收购的全资下属公司法国百炼集团机器设备类资产的现行折旧年限为6年零8个月,根据公司目前对该类资产的实际使用寿命的统计结果,该类资产现行折旧年限明显偏低,并结合实际情况、同行业公司及公司其他国内子公司的该类资产的折旧政策,公司决定自2022年7月1日起,对该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由6年零8个月调整为10年。

(二)变更履行的程序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内容

自2020年完成法国百炼集团收购后,公司持续与子公司法国百炼集团进行技

术研发、业务开拓、财务管理及生产基地升级管理等多方面的分析、整合与协同。近期,经对法国百炼集团固定资产的会计政策、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比对与复核,发现法国百炼集团机器设备类资产的现行折旧年限为6年零8个月,根据公司目前对该类资产的实际使用寿命的统计结果,该类资产现行折旧年限明显偏低,部分固定资产实际使用寿命与原预计可使用年限相差较大,该部分资产的使用寿命明显长于公司目前会计估计年限。因法国百炼集团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与公司及同行业公司均存在差异,为了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与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近,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年限更加合理,现对法国百炼集团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进行了统一,公司决定自2022年7月1日起,对该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由6年零8个月调整为10年。

(二)变更方案及日期

自2022年7月1日起,调整法国百炼集团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具体方案如下:

类别调整之后折旧年限调整之前折旧年限
机器设备10年6年零8个月

(三)会计估计变更后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如下:

序号固定资产类别变更前年限变更后年限
1土地、房屋及建筑物15-40年15-40年
2机器设备5-10年5-10年
其中:Le Bélier S.A.及其子公司机器设备6年零8个月10年
3运输工具4-5年4-5年
4电子设备2-3年2-3年
5其他设备4-5年4-5年

(四)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法国百炼集团本次调整后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其实际使用寿命更接近,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可靠、更准确,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更能适应并购后公司的发展需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对本公司过往已披露的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经初步测算,公司本次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折旧年限变更减少2022年下半年计提折旧额约为人民币2,642万元,假设上述折旧额全部结转当期损益,且不考虑公司在2022年下半年度增减变动的固定资产,预计将增加公司2022年度下半年利润总额约为人民币2,642万元,最终影响数以公司定期报告所披露的金额为准。

(五) 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对公司2021年度和2022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分析

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开始合并法国百炼集团财务报表,于2020年12月完成法国百炼集团100%股权收购,2021年为合并后运行第一年,经初步测算,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将增加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约为人民币6,120万元,增加2022年度全年利润总额的影响约为人民币5,552万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是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固定资产使用的真实情况,使公司的财务信息更为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批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作出的,本次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后将能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核公司资料后,发表如下审核意见:我们对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情况说明》(以下简称“情况说明”)进行了复核,未发现情况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

请各位股东审议。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9日

议案三:

关于签订《文灿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零部件重庆生产基地项目合作协议

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8日与重庆共享工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文灿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零部件重庆生产基地项目合作协议书》及相关协议,拟在重庆市沙坪坝区投资8亿元新建智慧工厂实施“文灿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零部件重庆生产基地项目”。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并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把握市场机遇,做到新能源汽车重点市场全覆盖,更好地拓展与服务相关客户,持续提升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市场份额,公司于2022年9月18日与重庆共享工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文灿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零部件重庆生产基地项目合作协议书》及相关协议,拟在重庆市沙坪坝区投资建设“文灿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零部件重庆生产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8亿元,其中固定资产约6亿元,将建设集压铸车间、机加工车间、后处理及装配等配套工艺为一体的智慧工厂,主要生产中高端新能源汽车之轻量化一体车身结构件、动力系统零部件等关键产品。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9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与重庆共享工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文灿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零部件重庆生产基地项目合作协议书》及相关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与本次对外投资有关的一切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就该项目进行谈判、根据项目方案签署与该项目投资建设相关的协议、申报相关审批手续、组织实施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同类交易事项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公司2022年7月31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

过了在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10亿元建设“新能源汽车铝压铸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事项,加上公司本次投资8亿元建设“文灿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零部件重庆生产基地项目”事项,两次投资事项累计18亿元,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0%,因此,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合作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重庆共享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重庆共享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属于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金48亿元,系沙坪坝

区青凤高科产业园的建设运营商)

乙方: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文灿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零部件重庆生产基地项目

2、项目选址:沙坪坝区青凤高科产业园Aj02-1/02号地块(具体位置以不动产权证为准)

3、项目用地:约128亩(具体以“土地成交确认书”面积为准)

4、项目投资方: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项目总投资:总投资约8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总投资约6亿元

6、项目建设周期:在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后12个月内开工,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投产。

三、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书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投资新建“文灿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零部件重庆生产基地项目”,主要系为了把握市场机遇,更好地服务西南地区客户,以更大力度拓展新能源汽车增量市场,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领域的市场份额,持续推动公司的稳健、健康发展。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对公司的影响

1、《项目合作协议书》的签订不会导致公司业务方面的重大变化。

2、《项目合作协议书》中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均为预估数,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开工建设、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请各位股东审议。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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