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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尔药业:威尔药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2

证券代码:603351 证券简称:威尔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1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64号徐庄软件园研发五区5号楼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84,459,79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4.6375

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张灿女士因其他工作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唐群松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84,412,39299.943847,4000.056200.0000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84,412,39299.943847,4000.05620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84,412,39299.943847,4000.056200.0000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84,440,12899.976714,7000.01744,9640.0059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84,445,09299.982614,7000.017400.0000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84,407,42899.938052,3640.062000.0000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84,407,42899.938052,3640.062000.0000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84,407,42899.938052,3640.062000.0000
股东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84,407,42899.938052,3640.062000.0000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5《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243,16398.831314,7001.168700.0000
6《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205,49995.837052,3644.163000.0000
7《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1,205,49995.837052,3644.163000.0000
8《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1,205,49995.837052,3644.163000.0000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1,205,49995.837052,3644.163000.0000

1、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7-9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9;

3、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岩平、张玉恒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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