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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石油: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范要求,作为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2022年度内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历次会议的相关审议事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在将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为:徐莉萍女士、何海龙先生和邓小毛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徐莉萍,女,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湖南大学企业并购研究中心主任,产权会计研究中心主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曾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财务管理系主任,曾任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现任湖南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长沙市会计学会常务副会长。现任致公党中央经济委员会委员,湖南省致公党财金委员会副主任。现任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何海龙,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职称。1993年至今在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担任编辑部主任;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邓小毛,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1991年至1993年在株洲市东区律师事务所任律师;1993年至2000年在湖南湘江律师事务所任副主任、律师;2000年至2001年在湖南银联律师事

务所任律师;2001年至2003年在湖南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任律师、证券业务部主任;2003年至2007年在湖南潇湘律师事务所律师任律师、证券业务部主任;2007年至2018年在湖南湘和律师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律师;2018年至今在上海兰迪(长沙)律师事务所任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律师;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 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22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三位独立董事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独立董事出席上述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次)

姓名本告报期应参加董事会会议现场出席委托出席缺席出席股东大会
徐莉萍44001
何海龙44001
邓小毛44001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于对公司和股东的负责,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对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尽职调查和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依据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的关联交易均已按照当时有

效的公司章程和决策程序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5月27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延期的议案》,相关审议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则制度的要求,并已执行到位。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经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查未发现公司有超额使用的情形,现金管理的产品符合风险低、安全性高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或保本型理财产品要求。

(三)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我们对2022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阅读和分析,认为公司制定和执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是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所处的行业、地域、规模的薪酬水平的内化。

(四) 聘请审计机构的情况

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在对公司过往的审计中,能够严格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开展审计工作,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

(五) 现金分红的情况

公司202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违反股份限售、同业竞争等承诺事项的情况。

(七)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经核查,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能够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各项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规定,能够做到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信息披露执行情况良好。

(八)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经核查,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2022年度,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且有效地运作,保证了公司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九)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2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对公司发展战略、定期报告、董高薪酬、聘任会计事务所等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按照《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的规定,积极开展工作,勤勉尽职,运作规范。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出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勤勉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莉萍、何海龙、邓小毛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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