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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克电气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03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0-031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苏州立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达投资”)持有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44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59%,立达投资的一致行动人莱克(苏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克投资”)持有公司14,688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6.63%,立达投资的一致行动人GOLDVACTRADING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金维”)持有公司11,23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8.00%,立达投资的一致行动人倪祖根先生持有公司6,548.9949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8.00%,立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3,906.9949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4.55%。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IPO前取得以及通过增持和协议转让取得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经营需要,立达投资计划自公告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8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立达投资5%以下股东14,400,0003.59%IPO前取得:14,400,000股
莱克投资5%以上第一大股东146,880,00036.63%IPO前取得:146,880,000股
香港金维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112,300,00028.00%IPO前取得:112,300,000股
倪祖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65,489,94916.33%集中竞价交易取得:4,999,949股 协议转让取得:60,49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立达投资14,400,0003.59%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莱克投资146,880,00036.63%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香港金维112,300,00028.00%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倪祖根65,489,94916.33%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合计339,069,94984.55%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立达投资3,600,0000.898%2018/5/28~2018/12/422.29-31.702018年5月19日
莱克(苏州)投资有限公司36,720,0009.157%2018/5/28~2018/10/2622.29-22.292018年5月19日

说明:2018年5月-12月期间,立达投资将350万股、莱克(苏州)投资有限公司将3,672万股是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倪祖根先生。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计划减持比例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减持期间减持合理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原因
立达投资不超过:8000000股不超过:2.00%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8000000股2020/9/8~2021/3/7按市场价格IPO前取得经营需要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自莱克电气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莱克电气股份,也不由莱克电气回购该部分股份;

(2)莱克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立达投资在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减持其在莱克电气上市时所持莱克电气的股票,立达投资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3)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的12个月内,立达投资转让所持莱克电气股票数量不超过立达投资在莱克电气上市时所持有莱克电气股票总数的20%;

(4)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的第13至24个月内,立达投资转让所持莱克电气股票数量不超过立达投资在莱克电气上市时所持有莱克电气股票总数的20%。;

(5)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但如果立达投资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6)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减持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减持股份的,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7)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若立达投资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莱克电气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减持

人承诺要求情况等情形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方式、时间、数量、 价

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立达投资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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