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6月21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6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倪祖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函的提示性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