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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克电气:关于“莱克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2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3-076债券代码:113659 债券简称:莱克转债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莱克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

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公开发行了1,2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莱克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20,000万元。本次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情况:自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19日起首个交易日)起至2023年12月1日,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33.21元/股的80%。若未来20个交易日内有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继续满足相关条件的,将可能触发“莱克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1、发行日期:2022年10月14日

2、发行数量:1,200万张

3、发行面值:100元/张

4、发行总额:人民币120,000万元

5、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6、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2022年10月14日至2028年10月13日

7、上市日期:2023年11月15日

8、债券代码:113659

9、债券简称:莱克转债

10、转股期起止日期:2023年4月20日至2028年10月13日

11、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34.17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33.21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1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1)前次决定不修正的情况

2023年5月18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向下修正“莱克转债”的转股价格,并且在未来6个月内(即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11月18日),如再次触发“莱克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3年11月19日起首个交易日重新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莱克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莱克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5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莱克电气关于不向下修正“莱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2)本次预计触发的情况

自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19日起首个交易日)起至2023年12月1日,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33.21元/股的80%。若未来20个交易日内有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继续满足相关条件的,将可能触发“莱克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在转股价格修正条件触发当日,上市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或者重组报告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未按本款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依据上述规则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依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莱克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后确定本次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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