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在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运营中心 10 号楼 12 层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
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庆琪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
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 2 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傲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傲农”)、
吉安市傲农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安现代农业”)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四川傲农使用资金额度不超
过 3,000 万元、吉安现代农业使用资金额度不超过 7,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
的资金可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
余额不得超过 10,000 万元,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下属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
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