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19年11月8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有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5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向建德市鑫欣生猪养殖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与许水根、韩金良签署的《建德市鑫欣生猪养殖有限公司股权合作协议》,公司与许水根共同向建德市鑫欣生猪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增资5,500万元,其中公司以人民币5,200万元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认购目标公司5,2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由原
1,000万元增加至6,500万元,本公司持有目标公司8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向建德市鑫欣生猪养殖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55)。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收购常德市科雄饲料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公司与常德市科雄饲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德科雄”)、常德科雄合计10位原股东及常德科雄原实际控制人李宏斌签署的《股权合作协议》,公司以人民币2,600万元收购常德科雄10位原股东持有的常德科雄合计52%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收购常德市科雄饲料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56)。
(三)审议通过《关于签署租赁意向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与泰和县茂源生态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茂源”)开展合作,由泰和茂源在江西省泰和县建设年存栏10,000头母猪场项目,建成后出租给公司在江西省泰和县成立的控股子公司用于生猪养殖,租赁期限为10年,租赁期前五年年租金预计为人民币1,350万元,租赁期第六年开始年租金预计为人民币1,4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租赁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58)。
(四)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吉安市傲源养殖有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公司与陈青林共同投资设立吉安市傲源养殖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正式工商注册后为准,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作为公司与泰和县茂源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的《租赁意向协议》下新建猪场的承租方,开展生猪养殖及销售等业务。目标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由公司认缴出资3,720万元,占注册资本6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吉安市傲源养殖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59)。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