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0日以邮件、微信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20年8月26日以现场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孟媛媛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05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设立子公司募集基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是公司为便于相关业务的开展,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0年0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