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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出东方: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8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下称“《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2.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1年9月16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以2.22元/股向符合条件的497名激励

对象授予2290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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