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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时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18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时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原条款序号、内容新条款序号、内容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机动车驾驶培训;销售日用百货。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机动车驾驶培训;销售日用百货;汽车驾驶员考试场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经营管理;汽车租赁(不含九坐以上客车)。
第四章 党总支部 第三十一条 公司设立党总支部。党总支部设书记1名,副书记1-2名,其他党总支部成员若干名。符合条件的党总支部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总支部。同时,按规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章 党委 第三十一条 公司设立党委。党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1-2名,其他党委成员若干名。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同时,按规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十二条 公司党总支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 (二)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领导和把关,管标准、管程序、管考察、管推荐、管监督,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 (三)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依法履职;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律检查委员会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五)加强公司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 (六)党委职责范围内其他有关的重要事项。第三十二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 (二)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领导和把关,管标准、管程序、管考察、管推荐、管监督,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 (三)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依法履职;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律检查委员会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五)加强公司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委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 (六)党委职责范围内其他有关的重要事项。

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章程全文详

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方时尚公司章程(2019年10月修订)》。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0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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