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顶点软件:顶点软件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其他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7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及其他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作为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如下事项发表意见:

一、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认真执行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公司与控股方及其它关联方没有相互占用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公司建立了相应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任何对外担保事项。

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和财务状况所提出的,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工作,对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已经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

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上述事项。

五、关于董事、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我们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审核,结合公司2020年度考核的实际情况,我们对《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管2020年度薪酬及2021年度薪酬建议方案的议案》无异议,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已知信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品牌声誉良好。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行为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现阶段现金流充裕,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议案确定的内容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已届满,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涉及本次换届

选举的董事人员均具备被提名为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公司董事会关于非独立董事的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经核查,本次提名的五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严孟宇、赵伟、雷世潘、黄义青、李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名徐青女士、苏小榕先生、何佩佩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在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提名程序合法、有效。(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其他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叶东毅齐伟徐青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