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乾坤召集
并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与惠州市惠
城区马安镇人民政府拟签署<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子产业 EMS 服务
一体化项目投资意向书>的议案》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推动公司电子产业 EMS 服务一体化项目建设与实施,对
公司的长远发展和企业效益将产生积极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
利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
司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与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人民政府拟签署<广东骏
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子产业 EMS 服务一体化项目投资意向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7-022)。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决议。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