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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骏亚关于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与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人民政府拟签署《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子产业EMS服务一体化项目投资意向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31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与惠州市惠城区
马安镇人民政府拟签署《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子产
           业 EMS 服务一体化项目投资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投资意向书仅为双方进行深入合作的框架性意愿,后续的具体投资事项及
项目具体内容尚存在不确定性;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人民币 2.8 亿元,目前尚处于
筹备阶段,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为加快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
公司产业布局,推动公司电子产业 EMS 服务一体化项目建设与实施,广东骏亚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亚
数字”)拟与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人民政府签署《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电子产业 EMS 服务一体化项目投资意向书》(以下简称“《投资意向书》”),项
目计划投资人民币 2.8 亿元。
    (二)公司 2017 年 10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与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人
民政府拟签署<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子产业 EMS 服务一体化项目投
资意向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签署《投资意向书》不构成关联交易或其他利益安排,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协议对方介绍
    名称: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人民政府
    性质:政府部门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人民政府
    乙方: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条款
    1、本次项目建设主体是骏亚数字。项目规划用地 6 万平方米,并预留 2 万
平方米发展空间(以实际红线图为准),计划投资人民币 2.8 亿元,建设电子产
业 EMS 服务一体化项目。
    2、本次项目预选址位置: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下良工业区
    3、乙方和其项目方负责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支付土地摘牌所需资金(含保证
金和交易费)及成功摘牌后办理国土证所需缴交的相关税费。待完成土地招拍,
按政策规定支付土地出让金。
    5、乙方或骏亚数字须按照有关规定,保证所竞得地块上建设的本次投资项
目投资贡献强度达到以下要求: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 4000 元/平方米,土地产
出率(营业收入,下同)不低于 15000 元/平方米,税费产出不低于 1000 元/
平方米(项目土地产出率按照项目投产后 3 年内土地产出率最高年度计算)。
    6、本次投资项目建设容积率应不低于 1.2(以规划部门所批复规划设计条
件为准,因生产工艺特殊要求国家另有规定的行业除外)。
   四、签署《投资意向书》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未来如能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拓展,对公司未来业绩有积极
的影响,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
筹资金安排,把控投资节奏,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 2017 年
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为加快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产
业布局,推动公司电子产业 EMS 服务一体化项目建设与实施,广东骏亚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亚数字”)
拟与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人民政府签署《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子产
业 EMS 服务一体化项目投资意向书》。我们认为该对外投资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和
企业效益将产生积极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对上述对外投资的相关
内容表示认可,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与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人民政
府拟签署<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子产业 EMS 服务一体化项目投资意
向书>的公告》,同意将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骏亚数字此次拟与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人民政府签订的是意
向协议,最终合作事宜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视投资事项进展情况,按照《公
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3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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