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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骏亚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1-10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引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
原则,在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和材料的基础上,
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1、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相关法规的要求。
    2、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在《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表述。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没有与募投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使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大华核字[2017]003809
号”《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鉴证报告》。本次置换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
有关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509.57 万元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4,509.57 万元。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
    1、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
险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投资回报;
       2、公司投资理财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
财产品风险可控的理财品种,公司不会将募集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股
票、利率、汇率及基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收益相对稳
定:
       3、公司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与体系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能够有
效的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4、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没有与募集资金的用
途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
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王恒义、刘剑华、钟兵新
                                                  日期:2017 年 11 月 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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