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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电气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25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0年度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广州通巴达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通巴达”)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其中,公司拟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4.00亿元,广州通巴达拟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公司及子公司土地使用权及其上建筑为上述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上述授信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的担保。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授信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广州通巴达无需提供反担保,亦无需支付任何担保费用。

? 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0年度申请授信情况概述

2019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为满足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广州通巴达2020年度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公司拟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4.00亿元,广州通巴达拟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具体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授信额度为准,具体使用额度将视公司及子公司广州通巴达实际运营资金需求情况决定。本次拟申请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汇票贴现、开立信用证及开立银行保函等,以及向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保理、融资租赁等。2020

年度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根据授信业务的实际需要,公司将以自有资产、公司自有土地(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北太路与草塘路交界处西北方向地块)使用权、广州通巴达土地(广州开发区枝山一纵路以东、枝山二纵路以西地块)使用权及其上建筑物为上述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丽娜、邢映彪对上述融资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的担保,实际担保额度依据具体情况确定,该等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拟授权董事会办理上述与公司授信和担保事项相关的后续事宜;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在授信额度总规模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并授权广州通巴达董事会办理与广州通巴达授信和担保事项相关的后续事宜。

二、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一)关联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广州通巴达2020年度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根据授信业务的实际需要,公司以自有资产、公司自有土地(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北太路与草塘路交界处西北方向地块)使用权、广州通巴达土地(广州开发区枝山一纵路以东、枝山二纵路以西地块)使用权及其上建筑物为上述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丽娜、邢映彪对上述融资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的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上述授信提供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公司及子公司广州通巴达无需提供反担保。

上述授信业务所涉担保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广州通巴达,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仅为预计的担保情况,实际担保事项尚需根据实际授信需求,与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协商一致,担保内容最终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本次所涉关联交易,为预计关联担保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累计关联交易情况

以发生额统计,2019年1月1日至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丽娜、邢映彪累计为公司授信项下融资业务提供关联担保金额约人民币21,624.73万元,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邢映彪租赁广州市白云区西槎路825号第4

层、第5层厂房,支付租金合计人民币466,176.00元。

三、关联方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丽娜任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邢映彪任公司董事、总经理,两人为夫妻关系,共同持有本公司21,977.16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49%。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授信业务所涉关联交易事项,依据公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实施,对公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关联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审议程序

(一) 内部决策程序

2019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陈丽娜、邢映彪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广州通巴达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通巴达”)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拟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上述议案的提请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该事项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本次申请授信所涉担保的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依法回避表决。

(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广州通巴达电气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度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授信事项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

申请授信所涉担保属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与业务开展的正常担保行为,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其子公司,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可控,不会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四)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上述申请授信事项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为公司运营提供资金支持;授信业务所涉担保事项的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我们同意通过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2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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