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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然气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31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每股转增0.4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40,553,392.4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4,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9,2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42.42%。

2、、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公积金转增4股。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4,000,000股,本次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13,600,00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该方案是公司在充分考虑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制定的,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

(三)监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被股东大会否决的风险。此外,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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