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因所议事项紧急,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此次监事会通知期限。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敏先生主持,并在本次会议上就紧急召开本次会议的情况进行了说明,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以现场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售子公司部分股权是基于公司的整体战略和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市场规模、提高盈利能力,实现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增加公司现金流,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改善财务状况,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的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