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炬泰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炬泰”)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73,840,117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2.46%,宁波炬泰将其持有的部分质押股份90,306,054
股进行延期质押,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86%,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延期后,
宁波炬泰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134,686,054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
为77.4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15%。
2020年8月28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宁波炬泰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具体情况
2020年8月27日,宁波炬泰将其质押给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的部分无限售流通股90,306,054股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业务,质押期限延期至2020年11月24日。
1、本次延期购回涉及股份的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延期后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宁波 | 是 | 65,937,996 | 否 | 否 | 2017. 2.17 | 2020. 8.17 | 2020. 11.24 | 申万 | 37.93% | 12.31% | 股权 |
炬泰 | 宏源 | 类投资 | |||||||||
宁波炬泰 | 是 | 24,368,058 | 否 | 否 | 2017. 2.24 | 2020. 8.24 | 2020. 11.24 | 申万宏源 | 14.02% | 4.55% | 股权类投资 |
合计 | 90,306,054 | 51.95% | 16.86% |
2、本次延期购回的质押股份不存在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等情况。
3、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宁波炬泰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宁波炬泰 | 173,840,117 | 32.46% | 134,686,054 | 134,686,054 | 77.48% | 25.15% | 0 | 0 | 0 | 0 |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宁波炬泰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90,306,05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1.95%,占公司总股本的16.86%。未来一年内除上述质押到期外其他质押股份未到期。宁波炬泰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实质性资金偿还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宁波炬泰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积极应对。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质押
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2、宁波炬泰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宁波炬泰本次质押股份延期购回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质押情况变动系对前期部分质押股份的延期购回,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上述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