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成,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7日
【此页无正文,为《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签字页】
全体监事签名:
胡兆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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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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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媛媛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