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增加银行授信额度
提供资产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加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资产抵押的议案》。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瑞博(苏州)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博(苏州)”)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全资子公司瑞博(苏州)将位于常熟市碧溪街道通联路18号的土地使用权以及相关土地上的房产,为瑞博(苏州)(被担保人)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申请增加3.50亿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评估总值为25,320万元的资产抵押担保。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需要负责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相关协议、文件等。审议事项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