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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沃斯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01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19-020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大股东泰怡凱電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怡凱”)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32,847,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1%。该股份已于2019年5月2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泰怡凱本次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9,854,244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46%。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本次减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泰怡凱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拟减持部分公司股份。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泰怡凱電器有限公司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32,847,4808.21%IPO前取得:32,847,48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计划减持比例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减持期间减持合理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原因
泰怡凱電器有限公司不超过:9,854,244股不超过:2.46%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8,002,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9,854,244股2019/6/25~2019/12/22按市场价格IPO前取得自身资金需求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2)在遵守本次发行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本单位将现已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若发行人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单位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总数的30%,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3)若拟减持发行人股票,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且该等减持将于减持计划公告后6个月内通过相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本单位减持发行人股份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因其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的收入将全部归公司所有,在获得该收入的五日内将该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4)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单位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一)本次减持计划是由于泰怡凱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泰怡凱将根据市场情况、公

司股价等因素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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