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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沃斯: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9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2-087转债代码:113633 转债简称:科沃转债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新增Tineco Intelligent Inc、TINECO INTELLIGENT EUROPE GMBH 、Tineco Intelligent K.K.为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添可智能生活电器国际化运营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完成后,该项目由添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Tineco International Limited、Tineco Intelligent Technology LifeUSA Inc、TINECO INTELLIGENT GERMANY GMBH、Tineco IntelligentTechnology Life Japan Inc.、Tineco Intelligent Inc、TINECO INTELLIGENT EUROPEGMBH、Tineco Intelligent K.K.共同完成。

●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拟新增Tineco Intelligent Inc、TINECO INTELLIGENTEUROPE GMBH 、Tineco Intelligent K.K.为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添可智能生活电器国际化运营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授权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后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办理有关募集资金专户开户及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3号)的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04,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04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359,811.33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9,640,188.67元。上述资金于 2021 年 12 月 6日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资并出具《验证报告》(XYZH/2021XAAA20259)。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公司在考虑从募集资金中扣除4,000万元财务性投资的因素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将减至不超过人民币104,000万元(含10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数额已用募集资金金额 (截至2022年6月30日)
1多智慧场景机器人科技创新项目84,418.5165,503.489,658.05
2添可智能生活电器国际化运营项目30,498.5230,498.520.00
3科沃斯品牌服务机器人全球数字化平台项目18,684.747,998.000.00
合计133,601.78104,000.009,658.05

三、新增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本次增加实施主体涉及的募投项目为“添可智能生活电器国际化运营项目”,拟增加实施主体的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实施主体
添可智能生活电器国际化运营项目变更前添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Tineco International Limited
Tineco Intelligent Technology Life USA Inc
TINECO INTELLIGENT GERMANY GMBH
Tineco Intelligent Technology Life Japan Inc.
变更后添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Tineco International Limited
Tineco Intelligent Technology Life USA Inc
TINECO INTELLIGENT GERMANY GMBH
Tineco Intelligent Technology Life Japan Inc.
Tineco Intelligent Inc
TINECO INTELLIGENT EUROPE GMBH
Tineco Intelligent K.K.

注:与公司关系:变更后的实施主体添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Tineco International Limited、Tineco Intelligent Technology Life USA Inc、TINECO INTELLIGENT GERMANY GMBH、Tineco Intelligent Technology Life Japan Inc.、Tineco Intelligent Inc、TINECO INTELLIGENTEUROPE GMBH、Tineco Intelligent K.K.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孙公司。

1、Tineco Intelligent Inc

类型:有限公司住所:美国西雅图市西湖大道1700号200室法定代表人:冷泠注册资本:1万美元成立日期:2019年8月14日经营范围:家用电器的进出口和销售服务

2、TINECO INTELLIGENT EUROPE GMBH

类型:有限公司住所:德国诺伊斯市斯费斯曼纳利大街4-6号法定代表人:钱东奇注册资本:25万欧元成立日期:2021年5月4日经营范围: 销售和代理家用电气和同类产品及其配件、包括一次性电池和充电

电池。

3、Tineco Intelligent K.K.

类型:有限公司住所:日本东京都品川区上大崎2-15-19法定代表人:冷泠、坂梨文康注册资本:500万日元成立日期:2019年10月18日经营范围:家电产品进出口、家电产品进出口、家电产品零售及附带的一切事业。

四、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进行的内部调整,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Tineco Intelligent Inc、Tineco Intelligent EuropeGmbh、Tineco Intelligent K.K. 三家公司是从2019年开始致力于开拓海外市场,提高添可品牌海外知名度,是添可智能生活电器国际化运营项目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加其为募集资金使用主体,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五、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增加Tineco Intelligent Inc、TINECO INTELLIGENT EUROPE GMBH、TinecoIntelligent K.K.作为添可智能生活电器国际化运营项目的实施主体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建设内容等重要因素,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该项目的建设和运行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我们经过认真审核,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是基于公司实际运营情况作出的合理调整,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添可智能生活电器国际化运营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进行的内部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金公司认为,科沃斯拟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中金公司对科沃斯拟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无异议。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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