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总经理赵建平,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戴水君,副总经理徐春波、杨晋、胡向明、苏宝刚,财务总监武灵一共7人(以下简称“增持主体”)计划自2022年10月17日起6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14,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累计增持金额5,241,648.3元,已超过计划增持金额区间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2022年12月9日,公司接到董事、总经理赵建平,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戴水君,副总经理徐春波、杨晋、胡向明、苏宝刚,财务总监武灵一出具的《关于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其累计增持金额已超过计划增持金额区间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董事、总经理赵建平,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戴水君,副总经理徐春波、杨晋、胡向明、苏宝刚,财务总监武灵一共7人。
(二)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
本次增持前,增持主体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77,9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5%。
本次增持后,增持主体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92,1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7%。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总经理赵建平,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戴水君,副总经理徐春波、杨晋、胡向明、苏宝刚,财务总监武灵一共7人计划自2022年10月17日起6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14,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累计增持金额5,241,648.3元,已超过计划增持金额区间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本次增持前 | 本次增持股份 | 本次增持后 | |||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增持公司股份数量(股) | 增持金额 (元) |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1 | 赵建平 | 董事、总经理 | 936,389 | 0.22 | 20,500 | 939,972.93 | 956,889 | 0.22 |
2 | 戴水君 | 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 | 338,870 | 0.08 | 20,080 | 923,296.86 | 358,950 | 0.08 |
3 | 杨晋 | 副总经理 | 324,872 | 0.07 | 11,000 | 496,840.04 | 335,872 | 0.08 |
4 | 武灵一 | 财务总监 | 305,760 | 0.07 | 10,000 | 461,160.1 | 315,760 | 0.07 |
5 | 徐春波 | 副总经理 | 248,432 | 0.06 | 20,000 | 937,496 | 268,432 | 0.06 |
6 | 胡向明 | 副总经理 | 124,215 | 0.03 | 10,700 | 498,382.87 | 134,915 | 0.03 |
7 | 苏宝刚 | 副总经理 | 99,372 | 0.02 | 22,000 | 984,499.5 | 121,372 | 0.03 |
合计 | 2,377,910 | 0.55 | 114,280 | 5,241,648.30 | 2,492,190 | 0.57 |
注:持股比例合计与各持股比例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及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上述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