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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江股份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2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03

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作为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格式指引》,我们将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情况介绍

杨仕友先生,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8年 3 月至 2001 年 12 月任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副教授;现任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教授,公司独立董事。

刘震先生,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MBA)。1998年8月至2000年6月任江苏中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审计助理; 2000年7月至2004年5月任浩信国际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江苏分所审计部项目经理;2004年6月至2017年5月任常熟天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常熟分所负责人,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熟分公司负责人,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张知烈先生,197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 年3月至 2011 年 4 月任江苏海侨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江苏合展兆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我们亲自出席了自我们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了解具体情况的基础上,我们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审议每项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在与公司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我们对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的各项方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1、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江阴振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和上海戈辉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了日常关联交易,该项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该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19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资金被占用情况。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19年11月22日,公司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详情如下:

鉴于立信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鉴证服务,及内部有所调整,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不再聘任立信事务所为 2019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和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经综合考虑,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大华事务所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悠久的历史、专业的团队、多元化高质量的服务能力和良好的社会影响,能满足为公司提供服务所需专业资质和相关要求。

5、董监高人员薪酬情况

我们对2019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审阅和分析,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公司规模,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事项,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7、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9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披露信息。我们认为2019年度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8、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及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解,认为公司进一步地强化内控体系建设和持续的优化,同时,公司的内部控制能够涵盖公司层面和业务层面的各个环节,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9、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8,081,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212,21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现场考察情况

2019年,我们不仅充分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对公司情况进行了解,还通过专门实地考察和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的方式,积极投入时间和精力,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利用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就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关键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讨论,积极提供意见。

(五)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要求规范运作,目前尚未发现需要提出改进的事项。

三、总体评价

2019年,我们以对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0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审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公司提高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环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杨仕友、刘震、张知烈

2020年4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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