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7月15日上午11:00在南京市茶亭东街240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已于2020年7月1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王致勤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致勤、宋艳俊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摘要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 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维格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20-047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
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