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9月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2020年9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0年9月25日作为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39.5元/股,向符合条件的148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65.99 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0年10 月 27 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24449.8874万股增加至24490.4743万股。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原条款 | 修改后条款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449.8874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490.4743万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24449.8874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4449.8874万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24490.4743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4490.4743万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
根据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变更相关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