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6月7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9名激励对象离职,21名激励对象在2020年个人绩效未达到全部解除限售的标准,特将上述30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35,572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021年9月10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本次注销工作,公司总股本由24490.4743万股减少至24486.9171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24490.4743万元减少至24486.9171万元。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原条款 | 修改后条款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490.4743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486.9171万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24490.4743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4490.4743万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24486.9171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4486.9171万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
根据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变更相关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