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已于2021年11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孙志方先生、杨红帆女士、沈文文先生、谢欣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健先生召集并主持。
(五)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以自有资金3,800万元人民币投资上海予君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投资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并安排相关人员办理公司章程备案、工商登记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