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保荐机构名称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简称 嘉诚国际保荐代表人姓名 陈登攀 上市公司代码603535保荐代表人姓名
邵青 报告年度
2020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诚国际”、“上市公司”或“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保荐机构”)担任该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由于法定持续督导期届满,2020年4月10日,原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总结报告书》,鉴于嘉诚国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原保荐机构继续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2020年5月27日,嘉诚国际发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截至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已注销。
2020年6月16日,嘉诚国际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发行需要,嘉诚国际聘请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作为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国都证券承继。国都证券对嘉诚国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于2020年度的管理和使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总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104号”文《关于核准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6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5.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0,39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5,438,046.8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4,953,953.20元。
截至2017年8月2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货币资金已全部到达公司并入账,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验字[2017]G17002200223”验资报告验证。
(二)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52,107,647.59元,收到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1,924,091.97元,支付手续费人民币12,505.06元,收到理财产品分红人民币25,242,107.48元。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人民币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额 备注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570,392,000.00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911,586.91
理财产品分红 25,242,107.48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支付的上市发行费用 45,438,046.80
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8,988,262.84
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543,119,384.75
购买理财产品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期末余额 -
(三)募集资金银行专户销户情况
根据嘉诚国际2020年5月27日《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截至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已销户。国都证券出具《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核查意见》,详见嘉诚国际2020年8月21日公告。
二、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嘉诚国际2021年3月24日公告《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2019年7月26日,原保荐机构就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
2019年7月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12月,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0年2月19日,公司已将剩余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三)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督导意见
2020年,嘉诚国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国都证券认为,嘉诚国际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详见嘉诚国际2021年3月24日公告《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陈登攀 邵 青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