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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诚国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01

股票代码:603535 股票简称:嘉诚国际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二路79号2202室)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十月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诚国际”、“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发行人于2022年8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使用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嘉诚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13656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80,000万元(800万张)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80,000万元(800万张)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上交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2年10月12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2年9月1日至2028年8月31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2023年3月7日至2028年8月3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十、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十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公司聘请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信用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估,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

第三节 绪言本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06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9月1日公开发行了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00亿元。

本次发行的嘉诚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为本次发行规模的83.52%,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80,000万元的余额由主承销商进行包销。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60号文同意,公司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2年10月12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嘉诚转债”,债券代码“113656”。

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说明书摘要》己刊登于2022年8月30日的《证券时报》。《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第四节 公司概况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zhou Jiacheng International Logistics Co., Ltd.
法定代表人段容文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二路79号2202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骏马大道8号
企业性质上市公司
股票代码603535.SH
股票简称嘉诚国际
实际控制人段容文、黄艳婷、黄平和黄艳芸
股本人民币16,086.0576万元
互联网网址www.jiacheng88.com
电子信箱securities@jiacheng88.com
经营范围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航空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装卸搬运;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住房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卫生洁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胶制品销售;橡胶加工专用设备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家用视听设备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器辅件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家用电器研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日用电器修理;日用产品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无船承运业务;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安全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智能港口装卸设备销售;港口理货;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电气设备修理;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电器辅件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通用零部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报关业务;进出口代理;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保税仓库经营;出口监管仓库经营;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港口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检验检测服务;保税物流中心经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25023584B
上市日期2017年8月8日

二、 公司历史沿革

(一)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嘉诚有限以截至201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90,310,535.62元,按1:0.60901的比例折合为股本5,5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作为公司的总股本,其余进入资本公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9月26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了公司截至2010年9月26日的股份公司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5,500万元,并出具了会验字[2010]4077号《验资报告》。2010年10月12日,公司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嘉诚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段容文3,190.0058.00%
2黄艳婷825.0015.00%
3黄艳芸715.0013.00%
4黄平715.0013.00%
5段红星55.001.00%
合计5,500.00100.00%

(二)首发上市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1、公司上市时股本结构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104号文核准,嘉诚国际于2017年8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60万股,发行价格为15.17元/股。发行人上市时的股权结构为:

股份类型持股数量(万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1,28075.00%
股份类型持股数量(万股)比例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段容文、黄艳婷、黄艳芸、黄平持股数8,43256.0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3,76025.00%
三、总股本15,040100.00%

2、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202号文核准,嘉诚国际于2021年9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46.06万股,发行价格为12.81元/股。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后的股权结构为:

股份类别持股数量(万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046.066.50%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段容文、黄艳婷、黄平、黄艳芸持股数1,046.066.5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5,040.0093.50%
三、总股本16,086.06100.00%

三、公司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的股本结构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60,860,576万股,其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0,460,5766.50%

1、国有法人持股

1、国有法人持股--

2、境内自然人持股

2、境内自然人持股10,460,5766.50%

3、境外自然人持股

3、境外自然人持股--

4、境外国有法人持股

4、境外国有法人持股--

5、境外法人持股

5、境外法人持股

6、其他

6、其他--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50,400,00093.50%

1、国有法人持股

1、国有法人持股2,460,8881.53%

2、境内自然人持股

2、境内自然人持股124,895,07977.64%

3、境外自然人持股

3、境外自然人持股--

4、境外国有法人持股

4、境外国有法人持股--
股份类型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5、境外法人持股

5、境外法人持股2,251,0321.40%

6、其他

6、其他20,793,00112.93%

三、股份总数

三、股份总数160,860,576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1段容文境内自然人51,332,17831.91827,478
2黄艳婷境内自然人18,510,83111.516,135,831
3黄平境内自然人14,372,2678.933,497,267
4广东恒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 非国有法人12,785,0007.95-
5黄艳芸境内自然人10,725,0006.67-
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649,2991.03-
7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其他1,199,1580.75-
8上海大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筝稳健增长1号私募基金其他992,8000.62-
9仇健波境内自然人900,0000.56-
10刘艳辉境内自然人892,0000.55-
合计113,358,53370.4710,460,576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截至2022年6月30日,段容文女士持有发行人31.91%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段容文女士、黄艳婷女士、黄平先生和黄艳芸女士合计持有发行人

59.02%股份,为亲属关系且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如下:

段容文女士,195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广州市宏达运输有限公司行政部主管,广州市中世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天运科技执行董事、总经理,天运国际总经理,奇天物流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长,

松天供应链执行董事、总经理,大金供应链董事长,嘉诚海南董事长,天运海南董事长。

黄艳婷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松下万宝(广州)压缩机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广州市中世实业有限公司监事、嘉诚有限监事和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奇天物流董事,港天国际董事,嘉诚环球董事,天运物流董事长及大金供应链董事;兼任广东省现代物流研究院副理事长、中国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协会常务理事。

黄平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嘉诚有限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奇天物流董事长,天运物流、嘉诚海南、天运海南董事,天运科技执行董事、总经理,港天国际董事、总经理,松天供应链监事及大金供应链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常务理事,广东省高等教育物流教指委秘书长,华南交通物流发展研究中心委员,广东省物流与供应链学会副会长,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商学院及广州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客座教授。

黄艳芸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广东省河源市旅游局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天运物流董事,三景电器总经理。黄艳芸女士为广州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广州市越秀区第十六届政协委员。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

段容文黄艳婷黄平恒尚投资黄艳芸其他股东

大金供应链

嘉诚国际

天运物流

奇天物流嘉诚环球

嘉诚海南

松天供应链天运科技

三田供应链天运海南

港天国际

三景电器

枫田科技高岛屋

31.91%11.51%8.93%7.95%6.67%33.03%

100%68%

75%

100%

49%

100%100%

50%

100%49%

100%

100%

51%

51%

10%

25%

90%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要企业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要企业情况请参见《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四、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情况”。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主要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它有争议的情况。

五、公司的主营业务

(一)主营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制造业客户提供定制化物流解决方案及全程供应链一体化综合物流服务。公司通过“四流合一”全程供应链一体化管理业务模式,设计个性化的物流方案,加之物流信息技术和器具研发成果的支持,形成了贯穿制

造业企业原材料采购、产品开发与生产、仓储、配送、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全过程的集成式、协同式全程供应链一体化管理运营模式,将物流服务嵌入到制造业企业生产经营流程中。通过牛奶取货(Milk Run)、保税物流、甩挂运输等运输方式;普通仓储服务及保税仓储服务,提供货物的出入库作业管理以及库内分拣、分包、包装、贴签、简易加工、点检等分项业务。涵盖制造业企业的原材料物流、生产物流、成品物流以及逆物流等供应链运作的全过程,充分发挥物流业与制造业深度联动优势,协助制造业企业进行供应链改造及业务流程再造,缩短制造周期,削减物流成本,实现“零”库存管理。

公司利用自动化物流设备和先进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为电子商务企业特别是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个性化的全球物流解决方案及包括干、仓、关、配在内的全链路物流服务。包括智能仓储保管、装卸搬运、包装、运输及协同配送、流通加工以及物流信息传递等全程物流服务和个性化的物流解决方案。在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业务方面,公司以智慧化、高效化、信息化、网络化为发展目标,充分应用RFID、自动分拣、可视化及货物跟踪系统、物流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提升电商物流作业的运行效率与精确性,实现全流程自动化引导操作。同时,公司依托南沙自由贸易区的区位优势,运用保税政策,为知名电商企业提供跨境电商进出口、保税仓储、海关关务服务等全方位的综合一站式物流服务。

1、综合物流业务

公司推行全程供应链一体化管理的业务模式,将运输、仓储、货运代理等基础物流服务通过流程信息化进行协同集成管理,开展综合物流业务。当前,公司主要提供运输、仓储、货运代理及跨境电商供应链服务的综合性物流服务:

(1)运输服务

公司运输服务主要包括:生产下线转库运输、干线运输、区域调拨配送及循环对流运输、城市配送、跨境运输、海关监管运输、集装箱运输等整车或零担运输的“门到门”(Door to Door)一条龙服务。运输方式主要包括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多式联运等。其中,自有运输车辆主要提供生产下线短驳运输、区域配送、城市配送、联合配送、海关监管运输、港口集装箱运输等近距离运输,主要为珠三角地区或长三角地区范围内;外协车辆主要从事物流干线运输、区域调拨、跨境运输、循环对流运输、联合配送及特种运输等长距离

运输。公司在国内部分城市建立了物流网络、运输营运网点和区域配套仓库,运输范围可辐射全国多个主要城市及部分境外地区,为客户提供完善周到的运输服务。此外,公司与国内外知名的集装箱海运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并借此为其物流客户提供国际海运服务。

公司具有较强的运输整合规划和运输设备技术研发能力,能够提供物流方案及线路的优化组合和设计,综合运输优化策略的实施主要考虑到成本、速度、品质三个方面,涵盖的主要因素为:公司通过多个客户成品、原材料及回收物流货物的订单加上线路系统分析自动组合可准确选择恰当或专用车型,再运用装卸电脑系统模拟装卸以充分提高装载率,结合循环对流运输的科学运输方式,减少中间环节和浪费,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保证品质的运输服务。通过上述物流方案及线路的规划组合,公司已经形成了成熟的MILKRUN、保税物流运输及甩挂运输运营模式:

①牛奶取货(MILKRUN)

公司根据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成品销售地与原材料制造地域重合度较高的特点,设计最优的MILKRUN循环运输管理方案,实现“成品出,部品回”,确保车辆满载,降低运输成本。

MILKRUN示意图

②保税物流运输

公司根据保税物流中心内的进口原材料和出口成品运输整合,充分利用海关便利的通关政策优势实现了保税物流仓的原材料出、成品进的运输服务,打破长期以来国内短程港口运输车辆空返的传统模式,提高了运输效率,降低了运输成本。

保税物流示意图

③甩挂运输

甩挂运输就是用一台牵引车将装有货物的挂车拖至目的地,将挂车甩下后,换上新的挂车运往另一个目的地,从而减少车辆返程的空载率,节约等候装卸的时间。这种运输方式在欧美和日本等发达国家早已成为主流运输方式,用甩挂运输的货物周转量占总货物周转量的70%-80%;我国道路货运仍然以普通单体货车运输为主。甩挂模式比传统模式单车完成周转量提高一倍以上,大大提高运输车辆的周转使用效率、降低成本、减少尾气排放,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意义重大。

(2)仓储及出入库作业服务

①业务概况

公司仓储作业主要是提供普通仓储服务及保税仓储服务,其中包括货物的出入库作业管理以及库内分拣、分包、包装、贴签、简易加工、点检等服务。公司目前通过租赁、自建方式在广州、杭州、上海等城市建立了仓储营运网络以提供供应链一体化管理过程中的仓储服务,依托公司各分支机构及经营网点形成全国各地重点区域的分拨和配送中心,辐射内陆大部分主要城市。

仓储营运网络主要用来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过程中成品货物或原材料库存管理以及临时周转。公司仓库类型较为齐全,可满足不同存储货物的周转需求;公司还通过外购、自主研发等方式配置各种适合不同货物的装卸设备、防静电设施、温控及湿控设备等。公司还在各仓库建立了安防监控系统,提供24小时作业服务。公司物流仓库经营网络可以满足各类客户多元化的物流仓储服务需求。

A、天运物流中心

公司在南沙自贸片区保税港区建立了天运物流中心,仓储面积约12万平方米。一方面,天运物流中心依法享受贸易、海关监管服务、检验检疫、金融等方面的制度创新红利,可为驻园区的企业提供特色保税物流服务,如:跨境电商物流仓储服务、国际VMI仓储服务、先入区后报关服务等跨境物流服务。另一方面,天运物流中心满足开展跨境保税进出口业务的条件,可为跨境电商提供全程供应链一体化服务。B、嘉诚国际港公司在南沙区投资建设嘉诚国际港,将建成综合面积近50万平方米的物流中心。嘉诚国际港(一期)已建成,配备海关及检验检疫大楼,未来投入使用后能大大缩短跨境出口物流通关查验时间,提高整体跨境电商物流效率,并降低物流成本。目前,嘉诚国际港(二期)主体已基本完工,正在进行预验收,且已开始试运营工作,即将大规模投入运营。嘉诚国际港(二期)中设立“菜鸟全球集运分拨中心”,在全程供应链一体化服务方面与菜鸟进一步深化合作,能进一步切入至菜鸟跨境电商物流市场,进一步发挥公司仓储集约化、规模化效益。此外,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跨境电商智慧物流中心及配套建设”正在建设中,建成后能进一步增加公司的仓储面积。公司正在筹划中的位于海南省海口综合保税区的“嘉诚国际(海南)多功能数智物流中心”、位于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的“天运国际(海南)数智加工流通中心”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仓储能力,助力公司提供更完善的全程供应链一体化综合物流服务。

C、VMI分拨中心

公司可以全面承揽从入库到出库的各项业务。在主要全程供应链服务客户区域公司设置了VMI部品仓、国际国内成品仓以及保税、出口成品仓等多种功能仓库。其中,VMI部品仓是全程供应链一体化管理过程中连接原材料物流与生产物流的关键节点。通过VMI调达物流模式,由供应商、客户和第三方物流企业共同管理库存,借助WMS仓库管理系统实现对应多品种、小批量货物所必需的“单件管理”,信息互通,按时、按量、按需实现客户生产线所需料件的JIT。

VMI仓储管理运营示意图

②仓储管理系统

公司为了加速国内物流业务的发展,提供更好的仓储服务,自主开发了WMS系统,并应用于各物流中心,借助准确的数据资源,提高仓储运作效率,强化了总部的管理职能和调度职能。经过多年不断完善和升级,整套系统在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公司总部的物流管理平台、信息门户和EDI数据中心统一协调下,通过在各业务环节中应用条形码、RFID等信息识别技术全程跟踪、获取业务信息,提高物流中心的操作效率、库容使用率、库存准确率,降低物流成本,达到库存动态与公司总部和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业务之间的协同及信息透明,实现了仓储网络化和精细化运营。

仓库管理系统(WMS)模块图

(3)货运代理服务

公司依托在广州总部、香港、上海等地的子公司和分支机构以及物流营运网络,凭借港口、航空等国际物流资源及海关监管与非监管自有拖车,从事国际货

运代理的业务。主要为进出口的原材料及成品提供国际货运代理服务,运用公司国际货运代理系统和WMS与海关通关系统对接,实现信息一体化的操作。同时利用公司丰富的国际货运资源,整合订舱、拖车、报关报检等操作环节,开展通关及货运代理业务,给客户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和完善的服务。公司的国际货运代理服务内容较为齐全,主要包括:订舱、托运和包装;货物的监装、监卸、集装箱拆箱,分拨、中转及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报关、报检、报验、保险;签发有关单证、交付运费、结算及交付杂费;国际多式联运、集运(含集装箱拼箱)。可以满足连接中国和世界各地的全球化物流需求,努力为客户提供“门对门、一票到底”的物流服务。

(4)跨境电商供应链服务

在制造业综合物流服务的基础上,公司依托天运物流中心的运营、嘉诚国际港(二期)的试运营提供跨境电商物流服务。公司通过整合跨境电商物流各环节的资源,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运输、仓储及货运代理等综合物流服务,提供保税备货模式、跨境电商直邮模式、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模式、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等海关监管模式下的各种跨境电商进出口物流服务。

2、供应链分销执行业务

公司供应链分销执行业务是为物流客户提供的供应链延伸服务,代理销售产品主要为公司已经承接物流业务(主要是成品物流)的客户的产品,主要是松下产品,包括家用空调、中央空调、环境产品、嵌入式厨房产品、卫浴产品、冰箱、小家电等全系列松下电器,公司已成为松下电器全系列产品在广州等地区的销售代理。近年来,公司与松下企业紧密合作,在以传统家电渠道为主的线下销售基础上,不断扩大线上渠道的销售,另外,通过与多家大型商场战略合作及加大政府采购业务等方式,不断扩大工程渠道的销售,公司产品销售业务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公司现有主要客户有天猫、京东、苏宁易购等电商渠道,以及国美电器、广百集团、友谊商店等大型家电零售商。

(二)主要产品及其变化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包括综合物流业务和供应链分销执行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

六、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中“G59仓储业”。根据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19680-2013),公司属于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准划分,公司所经营的第三方综合物流服务属于“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及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体制

(1)行政主管部门

物流业涉及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在国家层面由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交通部、工信部、民航总局、公安部、财政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等部门共同规范物流业的发展。

(2)行业协会

物流业的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系由我国境内从事物流、采购分销与生产资料流通以及相关业务的法人、非法人机构和个人组成的全国性行业组织,其主要任务是推动中国物流业的发展,推动政府与企业采购事业的发展,推动生产资料流通领域的改革与发展。

2、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公司所属行业涉及的主要政策及法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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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基础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修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适用本法。本法所称公路,包括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合同编明确了承运人、托运人、收货人的权利与义务,是调整物流运输相关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法律性文件。
物流标准化建设国家标准委 《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服务质量要求与测评》给出了我国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分类,从系统功能、平台管理、客户协议、业务运营服务、客户服务、客户信息保护、信用管理、业务风险与应急管理等八个方面规定了不同类型的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通用服务质量要求,规定了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服务质量的测评原则和评价内容。标准适用于我国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管理与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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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委 《物流园区绩效指标体系》规定了物流园区绩效指标体系、指标内涵。标准适用于各类物流园区的绩效管理与评价,亦可作为各类示范物流园区评价的参考论据。
国家标准委 《绿色物流指标构成与核算方法》规定了企业的绿色物流指标体系与指标核算方法。标准适用于绿色物流的建设、评价和考核,为政府、行业管理部门、第三方评价机构以及企业绿色物流水平评估提供依据。
国家标准委 《物流园区分类与规划基本要求》规定了物流园区的分类与规划要求,适用于对物流园区的界定以及物流园区的规划建设。
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物流术语》确定了物流活动中的物流基础术语、物流作业服务术语、物流技术与设施设备术语、物流信息术语、物流管理术语、国际物流术语及其定义。
产业鼓励政策2004年8月,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明确现代物流业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行业,支持物流企业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或募集资金,大力发展社会化、专业化的物流企业,鼓励资产质量好、经营管理好、具有成长潜力的物流企业上市。
物流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2015-2020年)《规划》提出了六项主要任务,并按照目前物流标准现状,确定了重点开展、大力推进以及积极探索的基础类、通用类、专业类物流标准制修订重点领域,从目前物流标准实施存在着“用”的不到位、使用效果差等实际问题出发,以提高物流标准的实际应用效果为目的,选取了目前物流行业发展中有迫切需求、需要多部门协同推进以及基础性的标准化工作,确定了包括托盘标准应用推广、多式联运、冷链物流、物流信用、物流信息、电子商务物流、物流服务标准化试点、物流标准国际化培育以及物流标准化基础能力建设等重点开展的九项标准化工程。
2006年3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1、推广现代物流管理技术,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实现企业物资采购、生产组织、产品销售和再生资源回收的系列化运作。培育专业化物流企业,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 2、建立物流标准化体系,加强物流新技术开发利用,推进物流信息化; 3、加强物流基础设施整合,建设大型物流枢纽,发展区域性物流中心。
2007年3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1、优先发展运输业,提升物流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 2、加大对服务业的投入力度,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企业进入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通过股票上市、发行企业债券等多渠道筹措资金。
2009年3月,《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1、积极扩大物流市场需求,促进物流企业与生产、商贸企业互动发展,推进物流服务社会化和专业化;重点发展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工程。指出,推动制造业与物流业的联动发展,有利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2、加快物流企业兼并重组,鼓励中小物流企业加强信息沟通,创新物流服务模式,加强资源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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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多样性的物流需要; 3、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物流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
2010年4月,《关于促进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的意见》意见明确了两业联动的重要性、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提出促进制造业与物流业信息共享、标准对接,并提出了鼓励联动发展的政策措施。
2010年9月,《关于开展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示范工作的通知》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和考察,对示范企业进行表彰,授予“全国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示范企业”称号,并适时组织有关专家对示范企业进行指导和模式总结,采取案例宣传、召开现场会、组织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推广。
2011年3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其中重点提出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快建立社会化、专业化、信息化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
2011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提出了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九条意见,明确从税收、土地资源、公路收费、行政审批程序简化、行业资源整合、创新技术应用、资金扶持等九大措施支持物流业健康发展。
2012年6月,国务院十二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的实施意见》引进民间资本投资第三方物流领域,减轻民营物流企业税收负担,加大对民营物流企业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优化物流企业融资环境,鼓励民营物流企业做强做大。
2012年12月,国务院印发《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将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突破口,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国际化为方向,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服务业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相结合;推动服务业与工业、农业深度融合;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服务业等。
2013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拓宽流通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型流通企业上市融资、设立财务公司及发行公司(企业)债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
2014年9月,国务院发布《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鼓励制造企业分离外包物流业务,促进企业内部物流需求社会化。优化制造业、商贸业集聚区物流资源配置,构建中小微企业公共物流服务平台,提供社会化物流服务。着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引导传统仓储、运输、国际货代、快递等企业采用现代物流管理理念和技术装备,提高服务能力。
2015年7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

要求广东自贸区创新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机制,打造“一带一路”重要的国际贸易门户、对外投资窗口、现代物流枢纽和金融服务中心。

2017年2月,商务部等5部印发《商贸物流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商贸物流发展面临重大机遇与挑战,明确“构建多层次商贸物流网络”、“加强商贸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商贸物流标准化建设”、“加强商贸物流信息化建设”等重点任务。
2017年4月,国家质检总局等11部门发布《关于推提出“强化物流企业服务质量意识”、“建立物流服务质量指标体系”、“健全物流服务质量标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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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流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的指导意见》系”、“打造中国物流知名品牌”、“创新物流服务模式”。
2018年12月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发布《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提出到2020年布局建设30个左右国家物流枢纽;到2025年布局建设150个左右国家物流枢纽,推动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下降至12%左右;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现代化经济体系相适应的国家物流枢纽网络。
2019年3月国家发改委等24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意见》提出要把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改善产业发展和投资环境的重要抓手,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关键一招,以物流高质量发展为突破口,加快推动提升区域经济和国民经济综合竞争力。
2020年3月,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进一步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内容包括: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本公告印发之日前已缴纳的应予减征的税款,在纳税人以后应缴税款中抵减或者予以退还。
2020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提出六个方面政策措施。一是深化关键环节改革,降低物流制度成本。二是加强土地和资金保障,降低物流要素成本。三是深入落实减税降费措施,降低物流税费成本。四是加强信息开放共享,降低物流信息成本。五是推动物流设施高效衔接,降低物流联运成本。六是推动物流业提质增效,降低物流综合成本。推进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研究制定2021-2025年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继续实施示范物流园区工程,布局建设一批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培育骨干物流企业,鼓励大型物流企业市场化兼并重组。提高现代供应链发展水平。加快发展智慧物流。积极发展绿色物流。
2020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铁路局、民航局、邮政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等13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推动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指出:到2025年,物流业在促进实体经济降本增效、供应链协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用显著增强。要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物流业制造业融合发展模式,制造业供应链协同发展水平大幅提升,精细化、高品质物流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主要制造业领域物流费用率不断下降;培育形成一批物流业制造业融合发展标杆企业,引领带动物流业制造业融合水平显著提升;初步建立制造业物流成本核算统计体系,对制造业物流成本水平变化的评估监测更加及时准确。
保税港物流优惠及跨境电商优惠政策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2011修订)为了加强与完善海关对保税区的监管,促进保税区的健康发展,根据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2011修订)为加强与完善加工贸易管理,规范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的监管,促进出口加工区的健康发展,鼓励扩大外贸出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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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2018第二次修正)为适应现代国际物流业的发展,规范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及其进出货物的管理和保税仓储物流企业的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2018第二次修正)为了规范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及其进出货物、保税物流园区企业及其经营行为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2018第二次修正)保税港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保税港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其他地区(以下称区外)之间,应当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卡口、围网、视频监控系统以及海关监管所需的其他设施。
2010年7月,《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进一步规范了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的监管,明确了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免税额
2014年3月,《海关总署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网购保税进口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满足“个人自用、合理数量”原则的试点网购商品参照行邮税税率计征税款。
2019年2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确定到2022年底形成“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框架”,明确定位香港、澳门、广州、深圳四个城市,提出大湾区“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
2020年12月《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和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公司列为鼓励外商投资的产业。
2021年3月《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扩大至所有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城市(及区域)。
2021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完善跨境电商发展支持政策,在全国适用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直接出口、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监管模式,完善配套政策。便利跨境电商进出口退换货管理。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

(二)行业概况及发展趋势

1、第三方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1)第三方综合物流

第三方物流实质是“物流外包”,相对于第一方生产企业、第二方需求方来说,第三方物流专业承担物流外包,核心是降本增效。因此,第三方物流特征不仅是个性化,更主要是需要标准化,这也是大企业一直致力于的目标,标准化将有利于降本增效,实现规模效应。我国公布的国际《物流术语》中,将第三方物流定义为“供方与需方以外的物流企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业务模式”。第三方物流

是在物流渠道中,由专业物流企业以合同的形式在一定期限内提供用户所需的全部或部分物流服务。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利润来源基于物流的供应链管理推广所产生的价值。

综合物流业是指原材料、产成品从起点至终点及相关信息有效流动的全过程。它将运输、仓储、装卸、加工、整理、信息等方面有机结合,形成完整的供应链,为用户提供多功能、一体化的综合性服务。

(2)供应链管理

供应链是指产品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所涉及的原材料供应商、生产商、分销商、零售商以及最终消费者等成员通过与上游、下游成员的连接组成的网络结构,即由物料获取、物料加工、并将成品送到用户手中这一过程所涉及的企业和企业部门组成的一个网络。供应链的主要活动分为四个方面,一是原材料的采购,二是商品的开发与制造,三是商品的配送,四是商品的销售与售后服务。供应链管理则是对供应链中的物资流、商业流、信息流和资金流进行设计、规划和控制,从而增强竞争实力,提高供应链中各成员的效率和效益。供应链管理的核心是以客户为中心,通过合理设定供应链各环节的衔接界面,对各环节信息沟通方式及信息内容进行统一化和标准化,建立起整个供应链上各成员间的有效合作机制,使供应链各环节的参与者之间形成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紧密合作关系,从而实现资源在供应链各环节的有效配置和供应链中贸易伙伴利益的最大化。

(3)物流业与制造业及商贸业的三业联动

物流业与制造业、商贸业的三业联动是实现第三方物流企业实施全程供应链一体化管理的有效途径。三业联动是指制造业企业、商贸企业和物流企业相互介入对方企业的管理、组织、计划、运作和控制等过程,共同追求资源集约化经营和企业整体优化的协同合作。实践中主要体现为制造业企业和商贸企业物流业务的整体分离外包、物流企业参与制造业企业、商贸企业业务流程改造等形式。上述过程需要物流企业能够深入制造业企业和商贸企业业务流程的各环节,进行上下游供应链一体化管理,通过整体规划发挥供应链各环节的集成、协同作用,从而压缩了供应链各环节各种不必要的资源占用,减少物流成本,优化制造业企业和商贸企业库存管理,实现制造业、商贸业和物流业的效益共赢。

针对制造业企业业务流程布局存在的缺乏合理物流规划设计,导致物流环节除了停滞之外,经常处于交叉、迂回、倒流、跳跃和拥挤状态,重复搬运多,无效搬运占比较高,生产流程不合理,物流流动路径长,时间占用多,空间浪费大的特点,供应链一体化管理能够大大减少产品在各工艺阶段、工序间的停滞和流动时间,使生产系统环节衔接流畅,可以保证生产制造的连续性,缩短生产周期;通过电子数据交换(EDI)、准时生产制(JIT)、配送需求计划(DRP)等先进物流技术,可降低库存量,直接减少流动资金占用;通过优质物流服务,可降低物料流转损耗,保证产品质量。通过物流改造、整合降低企业综合成本,增加企业利润。因此,产业联动是制造业和物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4)电子商务及跨境电商物流

电子商务是一种新的数字化商务方式,发展建立以商品代理和配送为主要特征,物流、商流、信息流有机结合的社会化物流配送体系。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已趋于成熟,零售活动不断超越和打破原有边界,向线上线下及物流融合发展。“新零售”是企业以互联网为依托,通过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对商品的生产、流通与销售过程进行升级改造,进而重塑业态结构与生态圈,并对线上服务、线下体验以及现代物流进行深度融合的零售新模式。

我国跨境电商发展势头明显。根据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21年度中国跨境电商市场数据报告》,2021年中国跨境电商市场规模达14.20万亿元,同比增长13.60%。

在消费升级的背景下,跨境电商业务市场未来具有广阔的增长空间。货源和物流是跨境电商供应链的核心,同时跨境电商的仓储业务也颇为重要。从事跨境电商物流服务的物流企业较少,大多数是由国际快递公司完成物流配送服务。国际快递远远不能满足跨境电商的物流需求,尤其是在购物旺季,经常会出现快件积压、爆仓等现象,这给跨境电商的发展带来了巨大障碍。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数量较多,但是大型的、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第三方物流企业较少。公司作为全程供应链一体化管理服务供应商,充分发挥物流业与商贸业深度联动优势,开展跨境电商全过程物流创新服务。因此,我国跨境电商行业的飞速发展,将为公司跨境电商供应链一体化业务带来巨大的发展空间。

综上,公司作为全程供应链一体化管理服务供应商,紧跟国家政策,充分发挥物流业与制造业、商贸及电子商务业深度联动优势,开展物流创新服务。

2、第三方综合物流行业发展趋势

(1)物流行业高速发展

物流业是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企业改革的深入,企业自我约束机制增强,物流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大。特别是随着外资企业的进入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对物流重要性的认识逐渐深化,视其为“第三利润源泉”,对专业化、多功能的第三方物流需求日渐增加。

物流行业的规模与经济发展有直接关系。一方面,经济的高速发展为物流行业的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尽管我国处于加快调整经济结构、深化供给侧改革的阶段,且国际多边形势复杂,但我国宏观经济仍保持稳定向上的趋势,近年我国GDP增长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另一方面,经济的发展与物流行业的发展相辅相成,物流行业的发展是全国经济及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国家发改委等24个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意见》中提出,物流高质量发展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近年我国社会物流总额总体上在稳步增长,受新冠疫情影响,社会物流总额增长有所放缓,但仍保持增长趋势,2021年中国社会物流总额已超过335万亿元。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我国物流行业稳步发展的同时,其专业化程度及运转效率也在不断提升。行业内通常以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重来衡量经济体的物流效率,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重越低,代表该经济体物流专业化程度越高、物流效率越高、规模效应越强。2012年-2021年期间,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从9.4万亿增长至16.7万亿,占GDP比重从17.45%下降至14.60%,体现出我国物流行业在需求旺盛的情况下,物流效率稳步提升,物流降本增效初见成效。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前瞻产业研究院

(2)第三方物流发展空间巨大

在竞争日趋激烈及社会专业化分工趋势下,企业会将主要精力集中在核心业务中,而将运输、仓储等物流的部分或全部交由更专业的物流企业进行操作,以提升企业竞争优势。由此第三方物流便出现且迅速发展起来,通过自身专业的运作模式及规模效应能有效降低企业的物流费用、减少物流固定资产投入并提升企业经营效率。第三方物流的业绩和物流市场化程度是衡量各国或地区现代物流业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独立的第三方物流要占到社会物流的50%以上,物流产业才可以认定为成熟,而我国的第三方物流市场份额还远未到。未来几年,我国第三方物流市场面临巨大的发展空间。

具体而言,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社会分工更加专业化,促使企业从原来的产品竞争发展为低成本高服务竞争,第三方物流企业在物流领域更专业,成本更低,效率更高。故对于企业而言,选择第三方物流可以有效降低企业活动的运营成本,提高企业经营效率。未来企业对第三方物流的需求将持续增长,进而推动第三方物流行业进一步发展。

另外,随着一系列物流降本增效措施的实施,中国的物流费用相对GDP的占比逐年下降,体现中国物流的运输效率逐渐提升。2021年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重为14.60%,而美国的物流费用占GDP比重近年来均处于

7.0%-8.50%之间,意味着我国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由此,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于《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中提出了到2025年中国社会物流费用率降低至12%的目标。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前瞻产业研究院、Wind资讯。

(3)智能化、信息化技术推动物流业升级转型

从物流业的增速可以看出,我国物流行业已经从高速增长阶段转为较慢增长的高质量发展阶段。物流企业的核心服务价值逐渐向为客户企业优化资源配置、节约管理成本、提高响应效率方向发展,降本增效是目前物流行业的重要发展目标。新一轮科技革命推动物流业升级转型,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智能化信息化技术正加速向物流业渗透。未来,技术手段的进步将进一步消除不同作业流程、服务区域、乃至经营机构间的信息壁垒,增加对物流各环节的安全管控与协同作业能力,并提高资源的运用效率,提高供应链管理和物流服务水平,加速带动物流产业链整体向智能化、自动化、数字化、一体化的方向发展。

(4)物流业与制造业的发展日益融合,供应链一体化管理已成为国际知名制造业企业通行的物流运营模式

物流业与制造业联动发展使供应链一体化管理普遍应用于产业各环节,从而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目前,全球制造业已包括产品制造、设计、原材料采购、仓储运输、订单处理、批发经营和零售等各个领域,与现代服务业中的物流产业密不可分。物流业与制造业的融合可以提升整个产业链条的效率,有利于降低制

造业企业的供应链成本,提升其供应链的稳定性和专业性,使企业得以集中资源从事核心业务,提高企业整体效益。2020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3个部门联合引发《推动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对促进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作出全方位安排,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在发达国家制造业企业的实际运作过程中,不同程度体现了供应链一体化管理的模式,并且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美国戴尔公司采用“电子供应链”技术,形成顾客需求与产品制造之间的“直通模式”,通过每两个小时对全球每个生产厂的生产线制订一次生产计划,以订单分配系统和需求计划系统安排送货,从而减少库存、提高运输效率,同时通过供应商需求信息共享、电子商务等手段,实现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反应。美国波音公司通过制造流程再造和供应商JIT管理,降低延迟到货量和工人制造成套工具、零件的时间,实现飞机产量翻番,并通过“波音一体化系统”实现定制软件与硬件系统的一体化,管理、跟踪美国40个制造网络的耗品,利用物流信息技术运作全球的资源和货物。日本丰田公司通过供应链环境下的精益生产,使外部物流、内部物流、车辆调度和顾客配送等达到JIT要求,并通过组织形式、节点精益化、信息技术支持、信息网络设施以及合作机制等手段,在产品种类、质量、价格以及时间上最大限度的满足客户的需求。

(5)市场竞争场景细分化,以跨境电商为代表的新业态蓬勃发展

当下中国经济结构的前沿领域已逐渐向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医疗器械、汽车工业、高端消费品等新兴产业转移,贸易模式也衍生出以跨境电商为代表的新业态新模式。近年来跨境电商行业在我国高速发展。特别是在后疫情时代,随着全世界的人民的消费观念从线下逐渐转移到线上所形成的不可逆趋势,我国作为经济复苏最快的国家之一,跨境电商业务正高速发展。根据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21年度中国跨境电商市场数据报告》,2021年中国跨境电商市场规模达14.20万亿元,同比增长13.60%。根据谷歌与德勤发布的《2021年中国跨境电商发展报告》,受到疫情催化,2019年-2020年全球主要国家如美国、英国、德国及法国,零售电商用户增长4%左右,2020年电商用户渗透率达到70%-80%。

在消费升级的背景下,跨境电商市场未来具有广阔的增长空间。根据广发证券发展研究中心预计,跨境电商交易额增速在疫情后5年内平均保持约12%左右的上涨,到2025年,我国跨境电商行业交易额或将超过20万亿,按照物流费用约占行业收入20%左右进行估计,未来5年我国跨境电商物流行业或有约两万亿空间待释放。

(三)行业竞争情况

1、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物流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一方面,我国第三方物流全行业呈现“小、散、弱”的特征,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服务报价依据市场定价原则,由供需双方谈判确定;另一方面,我国生产企业与商贸企业大多以自营物流为主,第三方物流企业对市场释放出来的外包物流需求的竞争显得尤为激烈。

物流业虽然属于充分竞争行业,但由于物流企业自身定位的不同,竞争的差异化也较为明显。目前我国物流企业已有数万家,但真正能实现深度三业联动、提供全程供应链管理的企业却寥寥无几。国内物流市场绝大多数企业主要从事运输、仓储等传统业务,此类业务技术含量不高,从事该业务的门槛低,市场上提供该类服务的企业众多,市场处于买方市场状态,不同物流公司之间的竞争主要是服务价格的竞争,毛利率普遍偏低。从事供应链管理的物流企业在为客户提供运输、仓储服务之外,还参与到客户供应链管理中,协助客户优化流程、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此类物流企业能够为客户设计个性化的物流方案,具有一定的资源规划、整合和物流综合管理能力,为客户创造更大的价值,因而此类企业竞争门槛较高,毛利率相对较高。

2、行业主要企业

行业内主要企业列表如下:

序号证券代码公司简称主营业务竞争实力
1603329.SH上海雅仕主要从事一对一供应链总包业务,并加快建设一对多供应链平台和多对多供应链基地业务。国内4A级物流企业
2002889.SZ东方嘉盛公司通过整合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提供从客户端到用户端的供应链全环节专业服务。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
3300240.SZ飞力达公司为客户设计并提供一体化供应链管理解决方案。全国先进物流企业、中国数字服务暨服务
序号证券代码公司简称主营业务竞争实力
外包领军企业
4603813.SH原尚股份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供应链一体化的物流企业。国内4A级物流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注:根据各公司网站资料及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整理。

(四)行业进入壁垒

1、资源整合能力壁垒

物流企业业绩持续增长的源泉来自于资源整合能力。物流业与制造业的融合是将制造业企业与原材料供应商、最终消费者有机联合的纽带;物流是跨境电商供应链的核心之一,同时跨境电商的物流服务涉及流程较复杂,更需要物流企业对物流资源进行整合。物流企业在参与制造业企业原材料采购、商品研发与生产、配送、销售与售后服务,以及跨境电商的保税仓储、通关、配送、出口退税等全程供应链管理中能否对物资流、商业流、信息流和资金流进行合理的设计、规划和控制决定了其能否实现集成协同式供应链管理,从而获取持续发展的动力。

2、客户资源壁垒

客户资源是物流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的关键因素。物流业与制造业、商贸业联动,必然要求物流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开发并长期维护优质客户资源。从事供应链管理某一两个环节的物流企业由于其收入来源较为单一,同质竞争对手较多,抗风险能力较弱,因而需要拥有广泛的客户基础,发挥规模效应才能保持发展。参与供应链全程管理的物流企业必须参与到制造业、商贸业企业整个供应链环节的优化,需要与客户建立起充分的信任关系,才能最大限度地整合全程供应链上的资源,做到资源优化配置。该类物流企业与客户的合作是长期的、紧密型的,做到相互依存,共同发展,因而客户资源的积累和长期维护,必然为参与全程供应链管理的物流企业提供稳固的发展保障。

3、资金壁垒

资金是物流企业参与全程供应链管理、做大做强的可靠保障。无论是传统的运输、仓储服务企业,还是参与全程供应链管理的物流企业,在工业品普遍涨价和高地价的背景下,要发挥规模效应并做大做强,必须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来增添运输设备和扩大仓库规模。尤其是实行供应链一体化管理的物流企业,由于此

类企业实际上是承接了客户的物流整体外包业务,在客户不断扩产增效过程中需要有足够的仓储面积和运输能力来承接客户的新增业务量。参与客户全程供应链管理的物流企业由于会参与到客户原材料的采购和商品销售等环节,需要准备充足的流动资金才能保障其正常运营,因此资金实力是实施全程供应链一体化管理的物流企业最有力的业务竞争保障。

4、人才壁垒

物流企业核心竞争力之一为人才竞争力。物流产业已不再是靠人力简单搬运、仓储保管、配送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物流企业的快速发展不仅需要有熟练运用现代化物流工具、提高作业效率的技术型人才,更需要有掌握先进物流理念,能够设计、规划合理物流方案,充分发挥执行力的管理型人才。从事供应链管理的物流企业还需要有精通物流理论,同时又充分理解制造业内涵的复合型人才。

5、技术壁垒

物流企业的技术水平一定程度决定了其在行业中的领先水平。无论是传统运输、仓储服务物流企业,还是参与全程供应链管理的物流企业,其对运输技术、配送技术、装卸搬运技术、自动化仓储技术、库存控制技术、包装技术等专业技术掌握和运用的熟练程度决定了企业能否最大限度地降低物流成本,获取更大的盈利空间。参与全程供应链管理的公司除了要掌握上述基本物流技术还需要拥有先进的物流信息技术水平。全程供应链管理不仅仅是对物资流转的合理规划,更高层面上是要对整个供应链环节中的信息进行准确、高效、及时地共享、分析与决策,因而必须保证自身的信息系统能够与客户实现有效对接。拥有先进信息管理技术的物流公司将引领行业的发展。

(五)影响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1、主要有利因素

(1)政策支持、产业联动助力第三方物流企业快速发展

从2004年8月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到2009年3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2011年3月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4年9月发布的《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以及2017年8月国务

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均明确发展现代物流产业,鼓励发展与先进制造业联动发展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促进制造业与物流业相互融合、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从整体上提高我国产业竞争力。其中,国务院发布《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明确指出:“鼓励制造企业分离外包物流业务,促进企业内部物流需求社会化。着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引导传统仓储、运输、国际货代、快递等企业采用现代物流管理理念和技术装备,提高服务能力。”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研究制定推进物流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支持第三方物流发展,对接制造业转型升级需求,提供精细化、专业化物流服务,提高企业运营效率。”2020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推动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指出到2025年,物流业在促进实体经济降本增效、供应链协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用要显著增强。全行业正在不断推进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示范工程,我国第三方物流产业的发展具有良好的外部政策环境。

(2)突飞猛进的物流技术推动第三方物流产业跨越式发展

目前第三方物流产业已经形成以信息技术为核心,以运输技术、配送技术、装卸搬运技术、自动化仓储技术、库存控制技术、包装技术等专业技术为支撑的先进物流装备技术格局。叉车、货物升降机、传递带、穿梭车等机械的应用程度较高,配送中心的分拣设施、拼装作业数码分拣系统的普及使用,智能化系统的逐步应用,电子数据交换系统的广泛应用,提升了企业的工作效率和准确性,提高了信息空间传输的效率和精准度,降低了单据处理成本、人工成本、库存成本和差错成本。

(3)交通基础设施完善及相关费用合理优化成为第三方物流发展的基础

我国目前已经建立起完善的高速公路网络、铁路运输网络、航空网络和海运网络,为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发展构筑起立体化运输网络。多样化的运输网络为第三方物流企业合理化物流方案的规划提供多种选择,最大限度地缩短货物在途时间。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公路乱收费现象的集中整治,关闭了一大批违规收费站点,合理降低过路费用,从而为第三方物流业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4)国家土地政策导向推动第三方物流企业供应链一体化管理业务发展

我国土地资源紧张,国家优先保障基本农田用地,优先发展保障性住房用地,商业和工业用地均需要严格审批。国家的土地政策催生了物流地产,通过合理规划,划定固定区域从事仓储外包业务。推行供应链一体化管理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将不同企业的货物在统一区域进行集约化管理,充分利用物流地产资源,减少企业分散式扩大仓储工业用地,协助政府做好土地资源的合理规划利用。

(5)自贸区建设不断推进第三方物流完成转型升级式发展

自贸区的区域优势将推动物流企业实现转型升级式发展。物流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自贸区背江靠海、四通八达的原有优势,积极推进跨境通、商务通平台建设,大力发展免税店、保税仓库等业务,集现代仓储中心、多式联运中心、加工配送中心、商品批发中心、展览展示中心、物流信息中心为一体,提供现代物流、仓储租赁等多层次业务,实现价值链的提升,大大提高运行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自贸区的各项政策方案利好将助推物流企业业务的快速发展。例如自贸区规划方案中要求自贸区加快培育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功能,可以预见物流业务中的跨境物流、保税仓储、通关、配送、出口退税等全程跨境电商服务也将得到快速发展;同时,贸易限制的取消、关税的降低及便利进出口通关政策的推行,将直接降低商品流通成本,加快物资贸易流动速度,带动自贸区内多元化的货运需求。

(6)下游新兴产业蓬勃发展促进物流行业高质量发展

在产业升级与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中国经济结构的前沿领域已逐渐向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医疗器械、汽车工业、高端消费品等新兴产业转移,贸易模式也衍生出以跨境电商为代表的新业态新模式。相较传统产业,上述新兴产业普遍具有行业技术更新快、物流流程复杂度高、时效性要求高、运输仓储突发性需求、碎片化需求等显著特点,对协同供应链管理及综合物流资源的需求更高。基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提升供应链响应效率的考虑,新兴产业潜在客户也在积极寻求与专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合作。因此,下游新兴产业的蓬勃发展与物流产业的核心“降本增效”天然契合,极大地扩展了第三方物流业的市场增量空间。

2、主要不利因素

(1)资金短缺成为限制第三方物流业发展的瓶颈

物流业与制造业、商贸业联动发展背景下的全程供应链管理是当今物流业发展的趋势。推行全程供应链管理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不仅需要资金增添运输设备,

扩大仓储面积,而且还需要大量流动资金用于协助制造业企业进行原材料采购和产品市场销售,因而资金短缺成为限制第三方物流业发展的瓶颈。

(2)物流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短缺

目前,一方面,我国能够熟练掌握先进物流工具和物流信息技术的人才数量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量;另一方面,能够深入理解物流业与制造业的复合型管理人才较为缺乏,不能满足针对不同制造业企业提出个性化物流解决方案和供应链流程合理化建议的需求,人才短缺造成了第三方物流企业与制造业企业磨合周期长,限制了提供全程供应链管理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开发新客户的能力。

(3)传统经营理念和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健全制约了第三方物流企业推行全程供应链管理

我国许多制造业企业依然坚持“小而全”的经营理念,倾向建立全套的产购销网络,加之社会整体信用体系的不健全,委托第三方协助自己采购原材料和代理销售由原本简单的契约约束关系的建立变成一个漫长的选择过程,从而制约了第三方物流企业向制造业企业推行全面供应链管理的进程。

(六)行业技术水平和技术特点

物流业技术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业务流程技术,包括运输技术、配送技术、装卸搬运技术、仓储技术、包装技术等;二是信息技术,包括全球卫星定位系统、条码识别技术、电子数据交换技术、传感网络技术、物流可视化跟踪技术、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关务系统、企业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及智能化系统等。

目前第三方物流产业已经形成以信息技术为核心,以运输技术、配送技术、装卸搬运技术、自动化仓储技术、库存控制技术、包装技术等专业技术为支撑的先进物流装备技术格局。叉车、货物升降机、传递带、穿梭车等机械的应用程度较高,配送中心的分拣设施、拼装作业数码分拣系统的普及使用,智能化系统的逐步应用,电子数据交换系统的广泛应用,提升了企业的工作效率和准确性,提高了信息空间传输的效率和精准度,降低了单据处理成本、人工成本、库存成本和差错成本。

目前,发达国家物流企业的技术已经达到了运输合理化、仓储自动化、包装标准化、装卸机械化、加工配送连续化、信息管理网络化、资源配置一体化。我

国第三方物流技术还处在各种技术独立发展、尚未整合的状态,这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七)行业特有经营模式

1、主要经营模式

第三方物流企业主要经营模式有两种,一是基础物流服务商,二是供应链管理服务商。

基础物流服务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运输、仓储服务,二是货运代理服务,三是提供采购、分销贸易执行等服务。这三类基础物流服务商的盈利模式也各有差别。运输、仓储服务商主要依靠大量的物流资产运营来实现,收入主要来源于运输服务收入、仓储保管收入和装卸收入;货运代理服务商的收入主要来源于货运代理收入和进出口通关收入;提供采购、分销贸易执行服务商的收入主要来源于代理采购、进出口通关、保税仓储服务收入、客户与商品管理等收入。

供应链管理服务提供商主要协助制造业企业在原材料采购、商品开发与生产、配送、销售、售后服务环节中以及商贸类企业跨境物流、保税仓储、通关、配送、出口退税过程中,实现物资流、商业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整体设计规划和控制,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其实现的收入中除了基础物流服务的各种收入外,还通过协调其他基础物流服务商参与供应链各个环节的运营来实现供应链整合收入。供应链管理服务商中,根据其与制造业企业和商贸类企业全程供应链的融合程度可以分为部分供应链管理服务商(浅度三业联动)和供应链一体化管理服务商(深度三业联动)。

2、供应链管理模式

供应链的实质是物流管理在深度和广度方面的扩展,成为跨企业的商业活动和物流活动的集成,其中包括了企业内部计划、采购、制造、交付和回收等主要环节,每个环节又不同程度地与企业外部产生联系,集成管理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的供给和需求。美国物流协会将物流定义为“对商品、服务和相关信息从起点到消费点的流动和存储进行有效率和效果的计划、执行和控制的供应链工程”。所以真正的第三方供应链管理服务是要求物流企业能够与客户实际运营环节互动,提供从原材料物流、生产物流、成品物流直至逆物流的全程一体化集成管理

服务。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家物流企业若对固定的客户实施全程供应链一体化管理往往需要一个长时期的循序渐进过程,常常是通过单一的基础物流服务项目逐渐向供应链管理服务发展,实现一个“三业联动”由浅渐深的过程。

(八)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特征

基础物流行业由于进入门槛低,参与者众多,市场充分竞争,属于成熟产业。供应链一体化服务行业在发达国家起步早,发展较为成熟;在国内由于人才、资金短缺,技术水平、管理理念发展还不成熟,只有很少的物流企业能够与生产型企业实现深度两业联动,提供供应链一体化管理服务,但随着国家对生产服务业产业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增强,以及全行业进行示范企业成熟模式的交流、推广,第三方物流行业在国内正处于快速成长期。

2、区域性特征

基础物流行业的地域性限制由于交通工具的发展而大为减弱。我国物流基础设施日臻完善,目前已形成了遍布全国的公路、铁路运输网络和连通世界的航空、海运网络。基础物流企业的地域性取决于其所拥有的交通工具的种类及数量。

供应链一体化服务行业的地域性取决于第三方物流企业服务的下游企业的地域性。供应链一体化服务属于对制造业或商贸类企业的定制服务,需要根据不同企业的规模、区域分布制定不同的物流解决方案,因此从事此类服务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地域性特征由其服务的客户的地域性所决定。

3、季节性特征

第三方物流的季节性由第三方物流企业服务对象的性质和物流企业本身的性质共同决定。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服务对象主要有两类,一是制造业企业,二是商贸企业。为制造业企业服务的物流企业会受到制造业企业产品的季节性所影响,业务可能产生季节性波动;但是,若下游制造业企业客户分布较广,且为跨行业客户,某一行业客户业务量的季节性波动对该类物流企业影响较小。为商贸类企业服务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由于各类商品物流具有持续性,因此该类物流企业的季节性不明显。

(九)行业与上下游之间的关联性及影响

1、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

第三方物流产业的上游主要有五大产业,一是基础设施建设产业,二是交通运输工具产业,三是物流地产业,四是教育产业,五是信息技术产业。

基础设施建设产业为第三方物流业的发展提供了基础。目前我国已形成海陆空立体化网络,推动了我国第三方物流产业的发展,但同时由于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东西发展不平衡,我国第三方物流业东部地区较西部地区发展较为成熟,部分地区不合理收费现象依然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第三方物流的跨区域发展。

交通运输工具决定了第三方物流业的生产力水平。目前,我国大力发展重型特种车辆,如高速铁路机车、小型货运飞机、多吨位货轮,从而满足第三方物流业快速发展的需要。近年来交通工具超载、超速、运行稳定性均存在问题,为第三方物流业安全发展埋下隐患,需要综合治理以提高第三方物流安全作业水平。

物流地产业的发展对第三方物流业的规模和发展潜力影响较大。仓储是第三方物流业的关键业务,货物吞吐能力直接决定了第三方物流业的规模和发展潜力。近期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物流业与制造业联动,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物流园区和保税港区建设,合理规划的物流园区和保税港区可以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实现货物的集约化仓储保管,避免制造业企业盲目圈地,有效降低了土地资源的浪费。

教育产业是提高第三方物流服务效率和品质的根本保障。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迅速,为第三方物流业提供了充足的技术工人,大大提高了第三方物流业的生产效率。但另一方面,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高级管理人才紧缺,能够为制造业企业设计并协助执行供应链一体化解决方案的高端人才匮乏,制约了我国物流业与制造业的联动发展。

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决定了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先进性水平。随着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一大批先进技术、管理系统被应用于第三方物流企业,推动了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跨越式发展。但是,我国目前仅有少部分物流企业拥有较为先进的物流信息系统,绝大多数物流服务企业尚不具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处理物流信息的能力。此外,各类信息技术标准化程度不高,不同技术设备、管理软件系统兼容性差,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物流信息一体化平台的建设。

2、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第三方物流产业的下游主要有三大产业,包括商贸产业、制造业及电子商务产业,这三大产业是第三方物流的主要客户群体。我国商贸业起步较早,为之服务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主要提供货物运输和仓储服务,业务发展较为成熟;第三方物流长期以来为制造业主要提供货物运输和仓储服务,加之传统经营理念和社会整体信用体系还不完善,供应链一体化服务尚处于发展初期阶段;电子商务是目前商品贸易的新型业态,行业发展迅速,市场空间较大,是第三方物流企业的重要服务对象。

七、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公司行业地位情况

发行人作为从事供应链一体化管理服务的专业第三方物流企业,与同行业中重资产型大型物流服务企业运营模式不同。运输型企业如中远集团、中海股份、大秦铁路等,仓储型企业如中储股份、保税科技等,这些重资产型物流企业依靠物流资产提供基础物流服务取得营业收入,而发行人主要依靠物流管理技术,整合、规划物流资源为制造业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全程供应链管理的综合物流服务。

在全程供应链一体化管理运营模式的实施方面,发行人在同行业中具有优势,主要表现在:公司与主要业务客户签订了全程供应链一体化物流服务合同,成为松下空调、万力轮胎等制造业企业的全程供应链外包服务商,业务收入实现过程贯穿了主要客户原材料采购物流、生产物流、成品物流以及逆物流等物流供应链全过程,实现了制造业企业生产流水线的物流作业无缝对接。公司成为国内为数不多的与世界500强大型制造业企业互动合作,实现全程供应链一体化管理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公司已承接北汽集团中都物流及广汽集团零部件供应商的部分汽车及零部件物流业务,将加大力度拓展汽车领域的物流服务;公司已成为浙江菜鸟的CP商(物流服务商),公司在天运物流中心保税仓开展业务,为浙江菜鸟跨境电商提供全程供应链一体化服务;公司在即将建成的嘉诚国际港(二期)中设立“菜鸟全球集运分拨中心”,进一步切入至菜鸟跨境电商物流市场。此外,公司正在建设中的本次募投项目“跨境电商智慧物流中心及配套建设”、正在筹

划中的位于海南省海口综合保税区的“嘉诚国际(海南)多功能数智物流中心”、位于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的“天运国际(海南)数智加工流通中心”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为客户提供更专业的定制化物流方案及更完善的全程供应链一体化综合物流服务。

凭借全程供应链一体化管理业务模式,公司实现了与世界知名大型制造业企业的成功合作,并不断将其业务模式复制到其他企业,获得了行业相关机构和组织的认可,成为中物联物流规划研究院物流业与制造业两业联动典型案例,公司荣获中物联授予的“中国物流杰出企业”及“AAAAA物流企业”、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和中物联联合授予的“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中国国际物流科技博览会授予的“中国物流业与制造业联动发展杰出示范企业”等荣誉。

公司在为制造业企业提供全程供应链管理业务的基础上,顺应跨境电商发展趋势,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广东自贸区区位优势,大力拓展跨境电商物流业务。公司正式运营的天运物流中心和试运营的嘉诚国际港(二期)利用自动化物流设备和物流信息管理系统,为电子商务企业客户提供全程供应链一体化服务,包括仓储、跨境物流、保税物流、通关、出口退税等。

(二)同行业其他企业情况

发行人是为制造业企业、商贸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全程供应链一体化管理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注重与制造业企业和商贸企业的深度联动发展。发行人同行业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证券代码公司简称主营业务竞争实力
1603329.SH上海雅仕主要从事一对一供应链总包业务,并加快建设一对多供应链平台和多对多供应链基地业务。国内4A级物流企业
2002889.SZ东方嘉盛公司通过整合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提供从客户端到用户端的供应链全环节专业服务。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
3300240.SZ飞力达公司为客户设计并提供一体化供应链管理解决方案。全国先进物流企业、中国数字服务暨服务外包领军企业
4603813.SH原尚股份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供应链一体化的物流企业。国内4A级物流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注:根据各公司网站资料及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整理。

(三)公司竞争优势

1、集成协同式的全程供应链一体化的经营模式优势

物流企业业绩持续增长的源泉来自于资源整合能力。公司在参与制造业企业原材料采购、商品研发与生产、配送、销售与售后服务的全程供应链管理中,与制造业企业深度联动,通过合理的全程供应链一体化物流方案设计,集成供应链的各个环节,提供“一站式”物流服务,实现原材料物流、生产物流、成品物流以及逆物流的循环对流运输,往返配载;合理规划相关联的原材料仓储,半成品就地加工,并根据配送料件的具体情况运用VMI、MILKRUN、直送、KANBAN、甩挂运输等物流管理技术,实现客户生产流水线材料配件的JIT物流配送;最后通过代理销售整合成品分销物流。公司能对物资流、商流、信息流和资金流进行合理的设计、规划和控制,从而实现集成协同式供应链管理并获取持续发展的动力。

2、客户资源优势

客户资源是物流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的关键因素。参与供应链全程管理的物流企业必须参与到制造业企业整个供应链环节的优化、与客户建立起充分的信任关系,才能最大限度地整合全程供应链上的资源,做到资源优化配置。

公司在二十年的发展历程中,开发并长期维护了大量优质客户资源。报告期内,公司与松下空调、万力轮胎、日立冷机、住友电工等大型制造业企业,以及浙江菜鸟等知名电商平台保持着长期紧密的业务合作。此外,公司与通用股份、新宝股份、广东鸿图、日立电梯等大型制造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对客户资源的积累和长期维护,促使双方共同发展,也为公司提供了稳固的发展保障。

3、提供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个性化解决方案及全程物流服务的优势

跨境电商行业近几年在国内蓬勃发展,带动相关产业链规模快速增长。特别是后疫情时代,全球范围内的消费理念发生了颠覆性的改变,跨境电商在逆势中迅猛增长。从事跨境电商物流业务有着极高的准入门槛及资质要求:第一,进境业务需要持有电子商务及注册地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物流企业的准入资质;第二,需要在跨境电商试点城市的海关特殊监管区(B型以上)拥有智能仓储资源;第三,需要海关批准方可从事该项业务;第四,需要有先进的信息化系统包括但

不限于仓储管理系统及关务系统,并且具备与海关总署系统及中国电子口岸对接的能力。第五,需要具备智能仓储管理能力及包裹处理生产能力。综上,跨境电商物流领域拥有广阔的市场空间,但行业壁垒较高,具备从事该领域全链路供应链一体化服务的物流企业并不多。公司在广州南沙自贸片区保税港区设立并运营的天运物流中心、在广州南沙区设立并试运营的嘉诚国际港(二期)为阿里巴巴集团(含菜鸟、天猫)提供跨境电商物流服务。近年来,公司与其业务合作项目不断增加,规模进一步扩大。公司在跨境电商全程供应链一体化服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拥有承接跨境电商物流服务的全部经营资质包括但不限于关务资质,拥有自建的符合运营跨境电商物流所要求的保税及非保税的智慧物流中心,并利用自动化物流设备和先进的物流管理系统,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智能仓储保管、包裹处理、报关报检、国际海运、空运、末端配送等全链路全程物流服务。目前为阿里集团天猫国际等平台及海外及国内商家提供跨境电商进境及出境的物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进境及出境的全链路物流服务业务如进口的保税备货业务模式、跨境电商直邮模式、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模式、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等海关监管模式下的各种跨境电商进出口物流业务。

4、创新型智慧物流及物流技术研发优势

全程供应链管理模式对运输技术、配送技术、装卸搬运技术、自动化仓储技术、库存控制技术、包装技术等专业技术的掌握和熟练运用提出了较高要求。公司通过对物资流转的合理规划,对整个供应链环节中的信息进行准确、高效、及时地共享、分析与决策,使自身信息系统与客户实现有效对接。公司根据业务需求设计研发了多项运输和装卸装置、物流器具和信息采集设备,当前,公司已拥有多项物流器具及系统专利技术或软件著作权,部分信息化系统如TMS、WMS、CMS、关务系统等,通过物流技术设备的研发创新,达到减少作业环节,实现自动化、高效率、高品质的物流作业。

5、规模化高标准仓库基础设施资源优势

高标仓相比于普通仓库,有如下优势:(1)高标仓库储的规划容积率较高,可大幅降低土地成本;(2)高标仓库储选址靠近公路、机场、港口等交通枢纽地段,交通便捷,其辐射区域更为广泛,能够降低运输成本;(3)高标仓库实现作

业的高机械化和自动化,既提高了运行效率,又减少了人工需求,降低了综合管理成本;(4)高标仓库项目所有权属清晰、土地性质明确,可避免投资开发和运营管理中产生纠纷,保障仓储项目的顺利推进。

根据仲量联行研究,租赁型高标仓总体量占所有仓库总量的比重极低,中国广义上的整体仓储市场仍以非高标仓为主,即使考虑到自持型物业体量和非核心市场的高标仓存量,高标仓规模目前占国内仓储总体量依然较小,后续升级需求潜力巨大。公司已拥有位于南沙自贸区的天运物流中心,即将建成的嘉诚国际港(二期),加上在建及拟建设的其他物流中心,未来将拥有大量的高标准仓库,在国内物流企业中,在一线城市及自由贸易(港)区拥有大量高标准仓库基础设施资源的并不多。

6、粤港澳大湾区、自贸区对公司物流业务的助推优势

粤港澳大湾区规划发展纲要是我国重要的战略之一,互联互通的政策对公司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跨境电商智慧物流中心及配套”位于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核心城市广州市南沙区中心地带,与公司位于自贸区的天运物流中心无缝链接,区位优势得天独厚。

公司天运物流中心位处的南沙自贸片区规划为多个功能板块,其中海港区块功能定位为国际航运发展合作区,规划发展重点为发展航运物流、保税仓储、国际中转、国际贸易、大宗商品交易、汽车物流等航运服务业,在国际航运服务和通关模式改革领域先行先试,联手港澳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的出海大通道。粤港澳大湾区和自贸区的区域优势、利好政策、便利贸易条件将成为公司的重大发展优势。

7、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区为免税品销售等企业提供个性化的物流解决方案及全链路物流服务的优势

公司在海南省海口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嘉诚国际(海南)多功能数智物流中心”,并与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天运国际(海南)数智加工流通中心项目投资协议》。《海南自贸港法》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立以贸易自由便利和投资自由便利为重点的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到2035年实现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人员进出自由便利、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海南正在迎来高光时刻,进口贸易、中转

贸易、免税消费等方面也将迎来快速发展,自由贸易港的建设将带来更多的进口贸易及中转货流,海运、空运、仓储等物流环节有着更大的市场需求。公司在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天运国际(海南)数智加工流通中心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一栋五层环道立体现代化数智加工流通中心和配套设施,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物流方案及全程供应链一体化综合物流服务。建成后将成为海南目前单体面积最大的国际物流中心。洋浦经济开发区注册企业实行15%企业所得税优惠,并且《洋浦保税港区加工增值货物内销税收征管海关实施暂行办法》规定,对洋浦保税港区鼓励类产业企业在洋浦保税港区生产的不含有进口料件或者含有进口料件且加工增值超过30%(含)的货物,出区内销的,免征进口关税。

海南省拥有广阔的物流供应链市场,其现代服务业将集聚全球创新要素,整合产业链资源,推动保税仓储、国际物流配送等业务迅猛发展,这更加考验企业的全球供应链服务管理能力。公司在上述几方面都具备丰富的经验,项目后续的落地有利于增强公司在海南物流市场的竞争力。为公司拓展广东省外、海外巿场及全球化战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8、产学研合作的产教融合科研优势

在与领先制造类企业“深度两业联动”成功合作经验的基础上,公司已将供应链一体化管理业务模式向商贸企业领域扩展。嘉诚国际作为全国示范性企业和全程供应链一体化服务商,掌握先进的供应链管理技术和成熟的科研团队,并长期与科研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拥有领先的物流技术研发能力。近年来,公司与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大学等科研院校陆续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建实训基地,进行重大科研课题攻关以及科技成果试验。

(四)公司竞争劣势

在全国性和全球性物流企业竞争逐步加剧背景下,公司面临的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公司需加强销售业务,同时配套相关设施建设、改进升级信息系统和引进高端物流人才。目前公司仍属于成长期,资产规模相对较小,虽然公司资产规模的大小并不直接影响公司的发展前景,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公司的产能、业务拓展能力及公司市场声誉。通过在物流领域的不断深入发展,在物流领域面临的投资机会增大,但公司自有资金和拟投资资金之间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

大量资金支持,如公司自有资金无法完全满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量。如果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自有资金无法完全满足公司扩张的战略,在一定程度上将会对公司发展有所制约。

第五节 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80,000万元(800万张)

2、向原股东发行的数量和配售比例:向原股东优先配售6,681,750张,即668,175,0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3.52%。

3、发行价格:100元/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人民币100元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0,000万元

6、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额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80,000万元的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7、配售比例

原股东优先配售668,175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3.52%;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实际认购128,799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6.10%;主承销商包销3,026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0.38%。

8、前十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及其持有数量

序号证券账户名称持有数量(张)占总发行量比例(%)
1段容文2,552,26031.90
2黄艳婷920,37011.50
3黄平714,6008.93
4黄艳芸533,2506.67
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能源革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44,3901.80
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2,0001.03
序号证券账户名称持有数量(张)占总发行量比例(%)
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1,6000.77
8上海大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筝稳健增长1号私募基金49,3600.62
9仇健波45,7600.57
10查根楼39,7800.50
合计5,143,37064.29

9、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

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共计6,178,693.62元,含税金额共计6,537,504.95元,具体包括:

序号项目含税金额(元)不含税金额(元)
1承销保荐费4,900,000.004,622,641.51
2律师费用350,000.00330,188.68
3会计师费用250,000.00235,849.06
4资信评级费用450,000.00424,528.30
5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150,000.00141,509.43
6发行手续费用437,504.95423,976.64
合计6,537,504.956,178,693.62

二、本次承销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80,000万元,向原有股东优先配售668,175手,即668,175,0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3.52%;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实际认购128,799手,即128,799,0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6.10%;主承销商包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量为3,026手,即3,026,0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0.38%。

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4,6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的余额人民币795,400,000.00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2年9月7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发行保荐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6,178,693.62元。嘉诚国际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认购资金总额扣减上述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3,821,306.38元。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己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司农验字[2022]22000200210号《验资报告》。

第六节 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于2021年10月20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11月18日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可转债发行修订方案于2022年3月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修订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7月25日,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22年8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0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8.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2、证券类型: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

3、发行规模:80,000万元

4、发行数量:800万张

5、发行价格:100元/张

6、募集资金量及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8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79,382.13万元。

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调整后投入 募集资金
1跨境电商智慧物流中心及配套建设67,144.3057,000.0056,382.13
2补充流动资金23,000.0023,000.0023,000.00
合计90,144.3080,000.0079,382.13

8、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开户行名称账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811090101090149594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8110901011001495936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发行条款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亿元,发行数量为800万张。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2年9月1日(T日)至2028年8月31日。

5、债券利率

第一年0.3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3.00%。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① 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②付息方式

A、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2022年9月1日,T日)。

B、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C、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D、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9月7日,T+4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3年3月7日至2028年8月3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2.98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其中,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

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的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所有者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9、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115%(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转股价格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2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30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2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一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现有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31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发行对象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31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A股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参与可转债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22〕91号)的相关要求。

3)本次发行的承销团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31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嘉诚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31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嘉诚国际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3.429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3429手可转债。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不足1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手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认购转债加总与原股东可配售总量一致。

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申购量获配嘉诚转债;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该笔认购无效。请投资者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嘉诚配债”的可配余额。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债券持有人会议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份;

③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

⑤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发行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如下:

①当公司提出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重大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公司的建议作出决议;

②当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出决议,对是否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和担保人(如有)偿还债券本息作出决议,对是否参与公司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作出决议;

③当公司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业绩承诺事项导致的股份回购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对是否接受公司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方案作出决议;

④当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⑤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⑥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本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⑦对变更、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作出决议;

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规则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①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可转债受托管理人或董事会负责召集。公司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应在提出或收到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提议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15日前向全体债券持有人及有关出席对象发出。

②在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可转债受托管理人或董事会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A.公司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重大约定;

B.拟修改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C.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D.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业绩承诺事项导致的股份回购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E.拟变更、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F.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G.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

H.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

I.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的其他情形;

J.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K.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③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A.公司董事会书面提议;

B.可转债受托管理人提议;

C.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

券持有人书面提议;

D.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出席人员及其权利

①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召集人负责起草。议案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本规则的规定,在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内,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②债券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5)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①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也可以采取通讯等方式召开。

②债券持有人会议应由召集人委派出席会议的授权代表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如召集人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以所代表的本次债券表决权过半数选举产生一名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

③应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债券表决权总数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的要求,公司应委派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受适用法律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的限制外,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债券持有人的质询和建议作出答复或说明。

④下列机构和人员可以列席债券持有人会议:

A.公司或其授权代表;

B.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C.债券担保人(如有);D.债券受托管理人E.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确定上述公司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为债权登记日当日;F.经会议主席同意,本期债券的其他重要相关方。

(6)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

①向会议提交的每一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②公告的会议通知载明的各项拟审议事项或同一拟审议事项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逐项分开审议、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拟审议事项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会议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以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拟审议事项时,不得对拟审议事项进行变更,任何对拟审议事项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拟审议事项,不得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③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④下述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并且其所代表的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张数不计入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张数,公司实际控制人除外:

A.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公司股东;

B.上述公司股东、公司及担保人(如有)的关联方。

⑤会议设计票人、监票人各一名,负责会议计票和监票。计票人、监票人由会议主席推荐并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担任。与公司有关联关系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不得担任计票人、监票人。

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时,应当由至少两名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

理人)同一名公司授权代表参加清点,并由清点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律师负责见证表决过程。

⑥会议主席根据表决结果确认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并应当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应载入会议记录。

⑦会议主席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重新点票;如果会议主席未提议重新点票,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对会议主席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点票,会议主席应当即时组织重新点票。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调整后投入 募集资金
1跨境电商智慧物流中心及配套建设67,144.3057,000.0056,382.13
2补充流动资金23,000.0023,000.0023,000.00
合计90,144.3080,000.0079,382.13

注:跨境电商智慧物流中心及配套建设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大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18、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19、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20、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债券评级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根据中证鹏元出具的《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嘉诚国际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评级机构在初次评级结束后,将在受评债券存续期间对受评对象开展定期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跟踪评级报告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披露。

第七节 公司的资信及担保事项

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信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本次可转换债券主体信用评级为AA-,债券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三、公司最近三年债券发行及其偿还的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发行其他债券情形。

四、本公司商业信誉情况

公司与公司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不存在严重的违约现象。

第八节 偿债措施

中证鹏元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信用评级,并对跟踪评级做出了相应的安排。根据中证鹏元《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信用评级为AA-,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2022年1-6月/2022.6.30/2021年度/2021.12.312020年度/2020.12.312019年度/2019.12.31
流动比率(倍)1.841.712.042.47
速动比率(倍)1.611.431.752.0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24.24%15.9515.898.95
资产负债率(合并)(%)15.10%28.0026.3622.92
利息保障倍数(倍)33.8238.83285.82不适用

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资产总额×100%

资产负债率(合并)=合并负债总额/合并资产总额×100%;

利息保障倍数=(税前利润+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2.47、2.04、1.71和1.72,速动比率分别为2.08、1.75、1.43和1.48。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呈现下降趋势,主要是系公司在建工程的持续投入,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增长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合并报表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2.92%、26.36%、

28.00%和25.76%,发行人母公司报表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95%、15.89%、15.95%和15.16%,资产负债率略有提升,但整体保持较低水平,发行人长期偿债能力较强。

2019年发行人未有银行借款,无利息支出;2020年、2021年和2022年6月末发行人利息保障倍数为285.82、38.83和33.82,发行人偿债能力较强,无重大偿债风险。

第九节 财务与会计资料

一、公司最近三年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编号为“华兴所(2020)审字GD-015号”、“华兴审字[2021]21000100012号”号及“司农审字[2022]22000200012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此外,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披露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2年半年度报告未涉及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事项,财务数据亦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二、最近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一)报告期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1、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总资产281,074.52283,715.55237,410.42207,881.92
总负债68,128.2879,453.4962,573.7247,656.75
所有者权益212,946.24204,262.06174,836.71160,225.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12,267.00203,576.09174,176.39159,622.92
资产负债率(合并)24.24%28.00%26.36%22.92%

2、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62,325.14126,904.95115,137.66119,421.01
营业利润12,432.5819,864.3919,333.8714,085.12
利润总额12,465.4121,425.1319,391.6314,140.68
净利润10,528.9918,265.9816,219.9212,849.0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535.4418,240.2216,161.8512,786.84

3、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48.127,771.0110,423.2319,501.5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688.99-51,002.05-7,363.183,051.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15.1218,405.876,430.73-7,236.4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334.16-25,057.409,307.0015,377.97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7,933.5417,599.3942,656.7933,349.79

(二)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110.12-2.78-0.4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44.85214.58376.63357.1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352.46306.411,986.30-3,823.9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61.221,561.1233.4232.1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392.971,149.68857.43
小计559.725,940.555,520.06270.68
减:所得税影响额99.95528.00740.31-734.22
减:少数股东损益影响数0.982.307.952.5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559.721,944.912,794.98-1,846.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9,975.7216,295.3113,366.8714,632.87

(三)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2022-6-30/ 2022年1-6月2021-12-31/ 2021年度2020-12-31/ 2020年度2019-12-31/ 2019年度
每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元)0.651.191.070.85
稀释每股收益(元)0.651.191.070.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0.621.060.890.9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0.621.060.890.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13.2012.6611.5810.61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0.420.480.691.30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1.26-1.560.621.02
盈利能力:
主营业务毛利率29.18%26.48%24.04%24.2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079.759.688.29
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808.718.019.48
偿债能力:
流动比率1.841.712.042.47
速动比率1.611.431.752.08
资产负债率(合并)24.24%28.00%26.36%22.9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5.10%15.95%15.89%8.95%
利息保障倍数(倍)33.8238.83285.82不适用
营运能力: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3.153.524.255.58
存货周转率(次/年)4.844.834.965.69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费用化利息支出额) ÷利息支出总额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三、财务信息查阅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资料,敬请查阅本公司财务报告。投资者可浏览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上述财务报告。

四、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影响

如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按初始转股价格22.98元股计算,则公司股东权益增加80,000万元,总股本增加约3,481.29万股。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本公司自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下列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1、主要业务发展目标发生重大变化;

2、所处行业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投入、产出物供求及价格重大变化;

4、重大投资;

5、重大资产(股权)收购、出售;

6、公司住所变更;

7、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8、重大会计政策变动;

9、会计师事务所变动;

10、发生新的重大负债或重大债项变化;

11、公司资信情况发生变化;

12、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节 董事会上市承诺公司董事会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做到:

1、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2、承诺公司在知悉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发行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买卖活动;

4、公司没有无记录的负债。

第十二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相关情况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贺青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电话:021-38676798传真:021-38670798保荐代表人:房子龙、王安定项目协办人:吴伟立项目经办人:符家乐、李慧琪、刘志文

二、上市保荐机构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嘉诚转债具备在上交所上市的条件。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推荐嘉诚转债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特此公告。

发行人: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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