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2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姚成志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姚成志先生、石建祥先生为该事项关联董事,就该事项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子公司宁波科尔康美诺华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