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刘斯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3年度同宁波科尔康美诺华药业有限公司产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3年度同浙江燎原药业有限公司产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2,200万元。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必要、合理的关联往来,交易定价公正、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同日披露的《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