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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贵人诉讼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11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与上海泓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及的诉讼金额为181,573,907.45元(其中,债券本金168,807,000元,利息11,816,490元,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950,417.45元)及逾期的利息。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案件所涉及的“14贵人鸟”公司债券本金、利息已体现在公司财务报表范围内,罚息、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也将按规定计提计入2020年当期损益,因此,本次诉讼未对公司当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 风险提示:该一审判决书是否生效,视双方在收到判决书后十五日内是否提起上诉而定。就公司当前实际情况而言,公司在短期内依然存在无法兑付债券本息的风险。若公司未能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妥善解决债务违约问题,则公司前期被冻结的资产将面临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风险。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由于未按照《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于2019年12月3日向“14贵人鸟”公司债券持有人兑付债券本金及利息,部分“14贵人鸟”公司债持有人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临2020-004号)。

近期,上海金融法院审理了公司与上海泓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债券交易

纠纷一案。2020年7月9日,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沪74民初10号】,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1、被告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上海泓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到期债券本金人民币168,807,000元;

2、被告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上海泓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到期债券利息人民币11,816,490元(自2018年12月3日至2019年12月2日计息年度内所欠付);

3、被告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上海泓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自2019年12月4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以到期本金人民币168,807,000元及到期利息人民币11,816,490元之和计人民币180,623,49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8.4%计算);

4、驳回原告上海泓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945,417.45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合计人民币950,417.45元,由被告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案件所涉及的“14贵人鸟”公司债券本金、利息已体现在公司财务报表范围内,罚息、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也将按规定计提计入2020年当期损益。因此,本次诉讼未对公司当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风险提示

该一审判决书是否生效,视双方在收到判决书后十五日内是否提起上诉而定。就公司当前实际情况而言,公司在短期内依然存在无法兑付债券本息的风险。若公司未能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妥善解决债务违约问题,则公司前期被冻结的资产将面临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风险。

目前,公司仍将继续推动其他更具可行性的债务和解方案,积极协商相关债务和解工作,以期达成切实可行的方案。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对上述诉讼案件的进展进行披露。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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