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3月11日,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拟终止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上证公函【2024】0185号)。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3月7日,你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的规定,你公司股票已经触及终止上市条件。
本所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0条、第9.2.7条等规定,对你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
如你公司申请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5个交易日内向我部提交书面听证申请,载明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电子送达地址、听证事项等内容。
特此通知。”
特此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