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4月29日,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3日以邮件和电话的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雍湘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认真核查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年新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其决策流程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关于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